百亿元营收手游遭遇商标“滑铁卢”
〖2016/2/19 9:40:00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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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晨风
    2012年,一款名为《部落冲突》(英文名:CLASH OF CLANS)的手机游戏在苹果应用商店发布,此后迅速风靡全球。据统计,《部落冲突》游戏在2014年为游戏开发商超级细胞公司带来了约18亿美元(约合117亿元人民币)的收入,成为手游领域一颗耀眼的新星。但是,这款游戏的英文商标“CLASH OF CLANS”在中国却面临“无险可守”的境地。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部落冲突》英文商标“CLASH OF CLANS”的中文译文为“宗族冲突”或“部落冲突”,当涉案商标被理解为“宗族冲突”时,易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判决维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此前作出的决定,即驳回商标“CLASH OF CLANS”在我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
 
游戏英文商标注册遇阻
 
超级细胞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11年的芬兰游戏公司,专注于平板电脑及手机游戏开发。因其推出的多款游戏产品在全球市场大获成功,被誉为史上成长最快的游戏公司之一。2012年,超级细胞公司在苹果应用商店发布一款策略类手机游戏--《部落冲突》,迅速成为世界范围内手游爱好者的新宠。
 
数据统计分析公司SuperData在2014年12月发布的报告显示,《部落冲突》2014年的收入达到18亿美元,成为2014年手游领域当之无愧的“王者”。
 
随着《部落冲突》在全球的风靡,超级细胞公司开始加固自己的知识产权“篱笆”。2012年12月,就英文商标“CLASH OF CLANS”,超级细胞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申请领土延伸保护,指定使用于国际分类第41类提供在线计算机游戏等服务上。
 
据介绍,领土延伸保护是《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的商标申请人首先在其所属国家取得商标注册,然后通过该国的商标主管机构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出商标的国际注册申请,再将其通过商标国际注册所得到的保护延伸到其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的方式。商标国际注册只有进行领土延伸,才可以在《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成员国得到保护。我国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成员国之一。
 
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申请商标作为商标使用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决定驳回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超级细胞公司不服,随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2015年1月,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认为申请商标“CLASH OF CLANS”可以翻译成“宗教冲突”,如果作为商标指定使用于提供在线计算机游戏等服务上,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于是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等规定,对“CLASH OF CLANS”商标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驳回。
 
存在“不良影响”终审败诉
 
超级细胞公司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后认为,申请商标由英文“CLASH OF CLANS”构成,其对应中文翻译为“宗族冲突”或“部落冲突”,虽然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涉案决定中将申请商标翻译为“宗教冲突”有误,但涉案商标使用在提供在线计算机游戏等服务上易对中国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是判决维持被诉决定。
 
超级细胞公司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决定,并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决定。超级细胞公司认为,首先,涉案商标中的中文译文是“部落冲突”,不是“宗教冲突”,也不是“宗族冲突”。在实际使用和宣传报道过程中,涉案商标总是与“部落冲突”一起使用。而且涉案商标经过了大量实际使用,并没有产生不良影响,相关公众也没有认为涉案商标具有不良影响。其次,涉案商标中的“CLANS”是个中性词汇,不可能存在不良影响。此外,涉案商标作为游戏的英文名称,与中文名称“部落冲突”一起,已经通过了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可以佐证申请商标没有不良影响。
 
北京高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法院在审查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时,应当考虑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而且,如果商标标志具有多个含义,只要其中一个含义可能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就应当认定该商标标志具有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述的“不良影响”。在该案中,涉案商标由英文“CLASH OF CLANS”构成,对应的中文译文为“宗族冲突”或“部落冲突”,当涉案商标被理解为“宗族冲突”时,其使用在提供在线计算机游戏等服务上,易对中国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依照商标法的规定,不应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最终,北京高院认为商标评审委员会此前作出的决定和一审判决认定正确,应当予以维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赵世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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