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指南(上)
〖2016/4/12 8:53:13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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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工商报网 信息整理编辑:路飞
    编者按
3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官方网站发布《商标局践行“三严三实”服务商标申请人的七项措施》,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知识产权业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好评。这七项措施的第一项就是编写发布《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指南》。《指南》共有66个问题,内容涵盖商标注册申请中最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本刊将《指南》分作上下两部分予以刊登,供广大读者学习借鉴。
●办理商标申请的途径介绍
国内的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自行办理的,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办理。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参照涉外申请人办理。
●直接办理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有什么区别?哪种方式更快些?
两种途径在商标注册申请和审查方面并无差别。其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提交的书件和文件递交方式稍有差别。
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
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代理委托书。
在文件递交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邮寄递交或通过快递企业递交商标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在文件送达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商标局的各种文件直接送达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国内自然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自然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
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品和服务范围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申请时应提交承包合同复印件。
●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必备书件
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
●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商标注册的身份证明文件都有哪些?
企业一般应提交营业执照,非企业可以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期刊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办学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不是身份证明文件。
●我们是一家公司在北京的代表处,可以申请商标注册码?
代表处、办事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什么是集体商标?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直接办理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成员名单等。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
●什么是证明商标?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直接办理证明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
●什么是地理标志?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
●我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吗?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注册的商标。提交申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申请人可以在中国商标网上查阅《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等相关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的费用是多少?是要分几次缴纳吗?领取注册证时还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吗?
一个类别受理商标注册费600元人民币(限定本类10个商品/服务项目,本类中每超过1个另加收60元人民币)。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3000元人民币。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3000元人民币。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申请事宜时,商标注册规费应当在提交注册申请书件的同时缴纳。领取注册证时不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
●“申请人名称”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还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名称。
共同申请的,应将指定的代表人填写在“申请人名称”栏,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应当填写在“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栏。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申请人国籍/地区”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申请人地址”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信地址。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不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详细填写中英文地址。
●“国内接收人”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供外国申请人填写。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续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国内接收人地址”是通信地址吗?我们公司能填写吗?
“国内接收人地址”是指外国申请人指定的国内接收人的地址,并非申请人的通信地址。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目前商标局的各种文件是按照申请人地址以挂号信的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商标申请声明”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送相关文件。
●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商标注册大厅会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当场退回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的,商标局接收申请文件,申请人当场缴纳费用,之后商标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查。
经进一步审查合格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经进一步审查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商标局在收到商标代理机构递交的申请文件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将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对商标图样的要求
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张。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商标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对于颜色组合商标和指定颜色的商标所需提供的黑白稿,应另行制版,制作一张清晰的黑白图样,不能简单地复印原图样。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申请立体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并在“商标说明”栏内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此外,应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该商标图样应能够确定三维形状,并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申请颜色组合商标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其构成要素为颜色。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并在“商标说明”栏内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此外,应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着色图样1份,并另行附送提交黑白稿1份。
●申请指定颜色商标需要声明吗?怎样填写?
以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无须声明。只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着色图样1份即可,并另行附送提交黑白稿1份。
●申请声音商标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并在“商标说明”栏内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此外,应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该商标图样应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具体为: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注意:整个商标描述(包括五线谱或者简谱,以及文字说明)应制作在1份商标图样中。描述应当准确、完整、客观并易于理解。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例如声音样本中有歌词的,商标描述中也应说明歌词。此外,五线谱或简谱上不要含有乐曲名称。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还应附送声音样本。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且该光盘内应当只有一个音频文件。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小于5MB,格式为wav或mp3。注意: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什么是商标使用方式?哪些情况下要填写?
简单地来说,商标使用方式就是申请人使用该商标的方式。例如申请人生产的糖果的形状都是某一种特殊的三维标志形状,那么申请人在第30类商品“糖果”上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使用方式就可以填写“该三维标志是使用在糖果的形状上”。
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在“商标说明”栏内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以肖像申请商标,有何要求?
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权人的授权声明书,授权声明书应包括作为商标图样申请的肖像人肖像。
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不需要附送授权声明书。
若商标图样中的人物图形并非真实的人物肖像,只是创作画或电脑制作的虚构的人物形象,应当在“商标说明”栏中予以说明。
●外国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外国人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安部门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有效期一年以上《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
●我们是一家外国公司,可以到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商标申请吗?能让在中国的分公司代为办理商标申请吗?
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我们是一家香港(澳门/台湾)公司,可以到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吗?
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企业在中国大陆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港澳台居民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港澳台居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台湾居民,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通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什么是“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该如何填写?
《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该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我国台湾地区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并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时,应当使用《商标注册申请书(台湾地区申请人专用)》。
●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可以要求优先权吗?该如何填写?
《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展会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应载有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优先权证明文件一般由展会主办方出具或证明。
●我提交了3份商标注册申请,均是基于同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我可以只提交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吗?
每一份商标注册申请均应附送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若申请人的3份商标注册申请均是基于同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的,可以同时提交1份优先权证明文件及2份优先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商标说明”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附送肖像人的声明书。
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也可以在此栏予以说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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