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昔阳县查处一起“中国石化”商标侵权案

〖2016/5/23 17:36:08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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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青年网  信息整理编辑:晨风
 

    5月23日,晋中市工商局对外通报,昔阳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近日接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晋中昔阳石油分公司举报,称昔阳县发达商贸有限公司发达加油站未经授权许可擅自使用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有的“朝阳”、“满天星”商标及“SINOPEC”、“中国石化加油站”名称作为宣传字样进行装潢、装饰,构成商标侵权。

    晋中市工商局当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16年2月底装潢改造完毕,使用“晋中石化”字样及与“满天星”“朝阳”注册商标近似的图样进行装潢、装饰,3月1日起正式营业。于3月16日重新改造完毕。因地处偏僻,截止2016年3月17日没有销售,未产生营业额,故无违法所得。

    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处以罚款一万元整。昔阳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将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持续保持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意识与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意识,促使生产者与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保障消费者及生产者与经营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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