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高校如何保护商标权?
〖2017/1/20 9:22:39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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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工商报网 信息整理编辑:悠乐
    基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外高校顺理成章地将名称等作为商标权利予以保护。虽然国外大学也以非商业办学为目的,但由于其财政收入主要依靠自身,因此它们对具有品牌价值的名称非常重视,并积极形成保护商标权的成熟的经营、管理和保护模式。
    1970 年,斯坦福大学首创“技术许可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简称 OTL)”模式,开启了西方高校经营知识产权的历程。随后,英国著名的牛津大学(Oxford University)于 1993 年将其校名等注册为商标,并许可商业机构使用其注册商标,平均每年获利70多万美元。
    从国外各高校官方网站提供的商标许可使用资讯看,多数国外高校将其校名(name)列入了商标的范畴,以犹他州立大学(the State of Utah)为例,其就将校名Utah State University、Utah State、Aggies、USU、USD Aggies 注册为商标。
    通过对国外高校的研究,笔者发现,这些高校将校名等注册为商标并不是为了单纯地对抗侵权,而是利用商标积极扩展高校名称的品牌价值,力图加大对高校无形资产的利用,为高校开辟另一种经济来源途径。
    一般来说,国外高校授权商标使用的机构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学校内部专门的商标许可办公室。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许多大学就已经创建知识产权办公室或部门,完全致力于商标保护和许可。尽管大多数美国高校有自己的商标管理部门,但还有很大比例的学校会聘请专营许可协议的独立许可公司参与此类经营,这就出现了第二类授权机构。例如,学院许可公司(CLC公司)是在美国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授权公司,现已有近两百所大学和体育组织成为其客户。究其原因,主要是高校可以受益于独立许可公司提供的专业经验和资源,尤其是在存在多个许可协议的情况下,独立许可公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商标监管方面,国外高校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市场的监控,防止侵权行为发生;二是对已授权商标的管理和对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监督,防止高校声誉受损。其中,监控市场是打击侵犯高校商标权的关键所在。以假冒高校产品的形式进行商标侵权在市场上尤其普遍,一旦监测到未经授权的产品在市场上流通,考虑到收益的损失及无形资产可能受到的伤害,高校必须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遏制这种侵权行为的持续,以维护其形象,保护其权益。
    通常,国外高校会选择由独立许可公司代理其主要体育赛事和学院展览上的商标监管工作。据CLC公司估计,每一年的大学足球赛上会出现近5000件没有得到商标使用许可的侵权商品。鉴于这种侵权行为的猖獗,对高校而言,有一个清晰的策略寻找侵权行为并采取可行的法律措施是至关重要的。大多数高校会在其网站上发布其商标政策,提出严厉警告,比如表明非法带有该校商标的货物将被没收,并会受到相应处罚。
    当商标被授权许可使用后,为防止出现商标被滥用造成学校名誉受损的情况,国外各高校一般会采取质量控制的措施。高校在订立商标许可协议时,就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只能在优质产品上使用其商标,并且设定相关机制,以确保所有使用授权商标的商品在质量控制标准上的一致性。
    国外大多数高校授权商标许可的条件是被许可方同意加入一个其认可的劳工权利组织,这有助于确保任何具有该大学商标的产品将在一个安全和公平的工作环境中生产出来。目前,公平劳动协会(FLA)在美国是一个代表大学和其他组织利益的非营利性机构,很多高校要求被许可方加入FLA,从而监督被许可方的劳动和生产条件。(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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