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国际化遭遇阻击 需增强商标保护意识
〖2005-2-25 23:1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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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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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界专家提醒中国企业增强商标保护意识
2004年,中外家电业在中国市场的博弈以中国本土企业的胜利而告终。随着中国企业大踏步走出国门,在国际市场的第二次博弈拉开序幕。值得注意的是,在不断发展的双边贸易中,国外企业竞争手段和方式开始发生明显变化,为抵制中国企业向海外渗透,他们越来越多地应用反倾销、特保措施、商品生产社会标准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阻挡国内企业进入国外市场。最近,博世-西门子恶意抢注海信等七家中国企业商标事件,就引起国人以及专家的强烈愤慨。
4月14日,中国海信集团将与德国西门子集团在德国对簿公堂。而去年的4月份,中国以长虹为首的彩电行业正在美国迎战反倾销。
短短一年间,中国家电行业的国际化道路两次遭遇阻击。这预示着中国的家电行业国际化不可能一帆风顺。
中国企业应增强商标意识
在昨天召开的“中国商标海外维权研讨会”上,家电专家罗清启指出,家电制造中心的每一次转移都会产生新国际化品牌,制造中心向中国转移也给中国家电企业转变为世界级品牌创造了机会,但是阻力也是史无前例的。
目前全球的著名家电品牌基本上有12个,日本6个,韩国2个,欧洲2个、美洲2个。这12个世界级品牌留给后来者的压力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老品牌会对新品牌的发展设置重重障碍,所以怎样创新,走出老品牌发展的窠臼,是中国家电品牌在发展中要解决的问题。
从反倾销到商标战
相比海信,厦门东林的遭遇更能说明问题的本质。商标被抢注已经是东林继反倾销、反吸收、反规避诉讼之后的第四次遭遇战。2004年8月11日,德国专利商标局正式受理厦门东林递交的“中国厦门东林电子有限公司申请对德国西门子欧司朗商标号30132228无效”的请求。
2000年5月,欧司朗将中国节能灯行业告上反倾销法庭。2001年7月,该案终裁,包括东林公司在内的主要中国节能灯企业被课以高额反倾销关税。该裁决使中国节能灯企业倒闭1000多家。东林公司等被迫走上从第三国加工出口之路。
2001年6月,西门子欧司朗公司在反倾销案即将终裁的同时抢注“Firefly”品牌,东林公司认为这是由于东林公司的积极应诉引起对手高度重视,欧司朗采用熟悉国际竞争规则之便蓄意阻止东林公司进入欧盟等地的重要手段之一。
2002年10月,欧司朗公司再次向欧盟递交诉状,要求复审,调查中国企业的反吸收问题。在这一次的复审中,被列名的10家节能灯厂家中,仅有东林公司一家企业孤军应诉。在各种因素和压力的影响下,2003年10月,西门子欧司朗公司终于向欧盟委员会发出正式文件,宣布无条件撤诉。
然而,西门子欧司朗公司在“撤诉”反吸收调查的同时,向欧盟提交了另一份反规避报告———指责包括东林公司在内的中国企业到第三国设厂规避反倾销税。其目的是切断中国企业出口欧盟的最后一个通道,从而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的垄断。
中国企业走出去经验不足
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永超认为,中国商标海外被抢注,首先反映了中国企业商标国际保护的意识不强。中国企业往往忽略商标防御性注册,如只注册一个商标,但没有考虑他人可以在其他类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商标;或者忽略了类似商标被抢注同样影响已注册商标的商业价值。
但TCL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易春雨博士却认为,中国家电与世界知名品牌过去是在两个不同层次上竞争,“看不出来谁胖谁瘦”,现在真的拿出来同场竞技就很容易发现,除整体实力之外,中国家电企业在对外宣传推广方面也明显经验不足,比不上国际知名企业。
家电专家罗清启表示,如果说品牌是竞争的关键的话,品牌安全更是关键的关键。同样,走出去的品牌也面临国际市场适应性的风险与海外资本市场的风险问题,所以说,中国家电企业的品牌发展与品牌安全同等重要。“没有安全意识,我们耗费心血打造多年的品牌都会瞬间消失。”罗清启说。
-小贴士
商标境外注册途径
可通过《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的国际注册的途径取得其商标在协定或议定书成员国的保护。《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是关于商标国际注册的国际性协定。
根据《马德里协定》规定,某一商标只要在知识产权国际局获得注册,便可成为国际注册商标,在马德里协定各成员国普遍生效。我国已于1989年加入了《马德里协定》,并于1995年加入了《马德里议定书》,成为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
但这里有一个前提,必须基于基础注册,即该商标在相同商品上的本国注册;逐一国家注册是指商标注册申请需按各国具体法律程序办事。到国外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办理商标注册。一般来讲,我国企业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的国家逐一注册。
中国知名商标被抢注一览
我国商标特别是一些知名商标在境外遭抢注事件屡屡发生,每年遭抢注案件超过100起,涉及化妆品、饮料、家电、服装、文化等多个领域。我国知名商标已经进入被人疯狂抢注的高峰期。
食品类
天津麻花商标“桂发祥十八街”在加拿大被抢注。
北京酱菜老字号品牌“六必居”被加拿大公司抢注。
烟酒类
河南著名白酒品牌“杜康”在日本被抢注。
云南著名卷烟品牌“阿诗玛”在菲律宾被抢注。
“五粮液”在韩国被抢注。
“红塔山”在菲律宾被抢注。
电器类
“海信”在德国被抢注。
厦门节能灯商标“东林”在德国被抢注。
“康佳”在美国被抢注。
“科龙”在新加坡被抢注。
其他
河南登封的少林功夫被美国、日本和欧洲一些国家大量抢注,包括“少林功夫”、“少林武术”、“少林拳”等在内的几乎所有商标。
百年老字号“同仁堂”在日本被抢注。
在我国被列为“国宝级”保护的“一得阁”墨汁被日本人抢先注册。
民族品牌走出去遇“十面埋伏”
综合看来,民族品牌在国际市场上遇到的明枪暗箭主要有以下几种:
其一,核心技术的流失导致品牌效应空洞化。如果说景泰蓝技术的流失还是“友谊第一”时期人们付出的学费的话,那么今天很多企业遭遇的国际化技术专利官司则很“冤枉”。尽管中国企业的科技含量还有一定的不足,但也有很多企业拥有了相当先进的核心自有技术。然而,有技术没专利却使民族品牌往往在技术专利官司中败下阵来。
其二,商标被抢注。海信在德国遭遇商标危机,先下手为强的外国企业抢先注册其商标,规则如是,打掉了牙还要往肚子里咽。
其三,反倾销。反倾销看起来都是有关国家政府的行政法律行为,但实质上都是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对手幕后运作的结果。从农产品到纺织品,从打火机到DVD、电视机,中国民族企业遭遇的一次次反倾销,无处不见国际竞争对手幕后操作的黑手。
其四,营销财务陷阱。随着国内家电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不少中国家电企业加快了国际化步伐,开始了海外市场的争夺。不少企业出于求多求快的心理,往往无视财务安全,违反正常的财务制度,从而落入国际投机分子设下的陷阱。长虹被季龙粉所累,正是因此。
其五,“李鬼”害“李逵”。随着一些民族品牌在国际上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拥有了较高的知名度,一些不法厂商开始打着中国知名品牌的旗号,大肆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这种做法既侵害了民族品牌的合法权益,又破坏了民族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危害甚大。
-链接
国际商标注册六条原则
●在实行先使用原则的国家,即谁先使用谁就拥有商标权,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应当尽早使用商标,并注意收集在这些国家使用商标的证据,包括合同、广告、宣传材料等等。如果该商标被人抢注,可以通过商标异议程序或者诉讼程序夺回商标。
●在实行先注册原则的国家,即谁先注册谁就拥有商标权,如日本、韩国、西班牙等国,应当尽早申请注册。
●尽早申请商标国际注册。
●申请优先权。
●注册防御商标,即注册与使用相同或相似的一系列商标。
●委托目标国家的代理机构监测该国商标公告,及时就他人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发生抢注的形成采取救济手段。
(来源:新京报 记者赵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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