昧着良心赚取代理费——商标代理维权路上有陷阱
〖2005-2-27 13:0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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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日报消息:
(记者郑野军)不久前,山东烟台市一家企业委托某商标事务所为产品申请两个商标。该商标事务所明知这两个商标已被其他企业注册,也不告知企业,仍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申请材料。结果可想而知,企业的申请被驳回,还白白付出了4200元的申请费用。后来,企业知道了商标事务所的这一不仁义之举,企业负责人长叹一声:“商标代理竟也布满了陷阱!”
近年来,随着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烟台市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为自己的产品、服务等申请注册商标,为企业提供代理服务的商标事务所也应运而生,由此引发了种种不规范的问题。据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王本联介绍,2003年,我国放开了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当年,烟台市的商标代理机构就由1家暴增到13家。商标代理机构数量的增加,一方面繁荣了商标代理业,另一方面,加剧了市场竞争。随着代理机构的增多,近年来,我市商标申请注册也呈现出持续、快速的增长势头。去年,我市注册商标数量达到创记录的2058件,是近年来增速最快的一年。目前,我市注册商标已累计达13102件。
然而,随着商标代理业竞争的加剧,一些不规范的现象也随之而生。首先,就是虚假宣传的问题。有些企业为了扩大影响,在宣传资料上大做手脚,把自己吹得天花乱坠,为业内人士深恶痛绝。一位深受虚假宣传之害的企业负责人说:“我们就是冲着他们的宣传才委托他们为企业代理商标申请,谁知他们名不副实,中看不中用,害得我们至今还没有申请上商标!”据了解,我市有不少企业都吃过商标代理机构虚假宣传的亏。更让企业气愤的是,一些商标事务所还搞欺诈服务。目前,每件商标的申请费用为2100元,其中1000元是国家商标局收取的固定受理费,70元是向国家商标局支付的咨询费,其余的1030元便是商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按规定,即使代理机构不能成功注册商标,2100元也不会返给企业。
按常规,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商标事务所会在接到企业的代理要求后,应先查询商标是否被别的企业注册申请,之后再决定是否受理服务。但有一些商标事务所明知道有些商标已被注册,却为了赚钱,昧心地接受企业的委托。去年,我市某企业委托某商标事务所为自己的产品申请注册4个商标,其实这些商标早就被注册。但该事务所还是接受了企业的委托,并“像模像样”地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申请。就这样,这家企业的8400元钱白白打了水漂。
还有些事务所的代理水平低下,连一些商标的基本知识都不了解。在商标申请注册方面,我国实行的是申请(注册)在先的原则,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我市某商标事务所为某企业代理商标申请,被告知商标申请采取的是申请在先原则。该事务所的人员竟然问道:“什么是申请在先?”试想,这样的水平,怎么能帮助企业注册成功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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