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协会推动雕塑院对“五羊石像”维权

〖2005-3-10 16:2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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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顾奇志 通讯员朱文)本报3月3日《维权周刊》在全国率先报道了广州“五羊石像”图案遭遇商标注册侵权的事件后,最近此案又有新进展。日前,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积极介入,维权行动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专业协会主动介入

  侵权事件发生后,广东省知识产权协会工作人员主动约见了广州雕塑院林副院长和石像主要作者尹积昌的女儿尹小艾,了解雕塑创作情况和维权要求。之后,该协会会长唐善新决定,由协会介入,协助著作权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过双方协商,决定由保护协会免费为该院代理维权事宜。3月4日,双方签定维权协议。为做好维权工作,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向协会中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会员单位发出协同合作的呼吁,得到了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原省律师事务所)的积极响应。该所在了解情况后,决定免收代理费,派资深律师张景华等加入协会的维权行动。

  据悉,代理律师近日已就此事发出律师函,要求侵权当事人广州市天源公司自行撤销商标申请,或协商解决问题。

    被市长誉为“吉祥之宝”

  近日记者通过采访,对该雕塑在广州市民心目中的位置有了更深的认识。

  早在1999年,五羊石像就被广州市政府列为市级保护文物。正如张广宁市长2004年9月在秘鲁阿雷基帕市“广州公园”向该市赠送“五羊”铜雕像时所说,五羊石雕像被广州市民视为城徽,成了广州城最著名的地标,也是广州市民心中的吉祥物。

  因为“五羊石像”受到了广大市民的青睐和中外游客的喜爱,于是便成了许多商家在推广产品、树立品牌时心目中的最佳“工具”,只是很少有人想起她的创作单位和作者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

  “五羊石像”遭遇商标侵权的事件也引起部分广州市民的关注,一位姓李的先生表示,像五羊石像这样的广州市象征物,不应该被太多的用于商业活动,也有人表达了不同意见,认为如果企业运用得当,能够建立国际品牌形象,不但可以宣传企业,更可以使广州形象被世界认识和了解。但是,接受采访的市民都认为,无论如何,都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合理使用。

    维权之举还将继续

  保护协会会长、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省高级法院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顾问唐善新在谈到主动介入此次维权行动的原因时说,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制度的宣传普及,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了普遍提高,但总体来讲认识水平参差不齐,出现了恶意抢注他人使用在先的商标,然后漫天要价转让的现象,有的随意将国内外的知名艺术作品形象或注册商标,或申请外观专利等种种行为,埋下了许多知识产权纠纷的隐患,同时也造成了企业资源、政府资源和司法资源的浪费,不利于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五羊石像”图案被申请注册商标,是较为典型的商标申请侵犯著作权在先权利的行为,涉及又是广州市城市的象征性雕塑作品,如处理得当,对企业甚至广大市民都将具有非常好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意义。

  本案代理律师张景华表示,著作权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协商解决问题,并保留通过诉讼要求侵权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因提起商标异议而支付的费用等权利。

  广州雕塑院副院长林洛也表示,当前该院面临着众多的侵权行为,院方将以此次维权行动为契机,积极配合委托单位开展工作,并在近期内将开展一次深入调查,在详尽掌握情况后,再采取进一步维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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