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上“国”字,结果商标凉凉!商标局:注册“国”字商标要注意这4点!
〖2018/12/29 9:01:36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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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麦知快讯 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茅台想做“国酒”,被商标局驳回了;五粮液想做“酒王”,始终没有通过商标局审核。
    如今又出现企业想做”国药“,哪家企业如此霸气,能当得起“国药”称号?带有“国”字商标,这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结局还是难逃“虎口”?
    被驳回的“国药”商标
    被驳回的这枚“国药”商标来自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在2017年5月11日申请注册号为第24085499号“国药控股药房”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5类商品上。于2018年3月3日,该商标被商标局驳回。
    申请人不服商标局作出的判决,遂向商评委提起复审,复审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企业简称,是对申请人品牌故事的延续,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类似情况已经核准注册。申请人请求核准申请商标注册申请。历时8个月,这枚商标还是没有躲过被商评委驳回的命运。
    商标局、商评委
    商评委认为,申请商标系无其他构成要素纯中文商标,整体以普通印刷字体形式表现,使用在此类服务上,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且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已具备可注册性。其他商标的注册与本案不同,不能成为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依据。
    商评委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7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其实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有关“国药”的商标有4件,不过目前都被驳回复审了。
    而从商标局查询到的有关“国药”的商标不少,共计有373件,纵观所有的“国药”商标,只有寥寥几个成功注册,其余都被驳回或者还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
    成功注册的“国药”商标
    虽说带有“国”字的商标很难成功注册,但是根据商标局查询显示,还是有成功核准注册的“国药”商标的。
    这枚商标是最早的有关“国药”的商标,由广东润生药业有限公司在1998年3月16日申请的注册号为1282720号“国药工”商标,使用在第5类商品上,于1999年6月14日核准注册,专用权期限至2029年6月13日止。
    为何“国药”成功注册如此的难?
    首字为“国”字商标往往带着一种神秘的色彩,如“国宴”、“国茶”和“国宝”等。再者首字为“国”字商标,如“国烟”、“国酒”等商标,很容易让消费者认为其产品经过国家质量标准的审批,其产品优于其他同类产品,或传递出国家机关为其质量作担保的信息,所以,容易构成“夸大宣传并具有欺骗性”,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故“国药”这一商标很难通过审查。
    申请带“国”字商标该注意什么?
    首先,申请注册首字为“国”字商标应尽量避免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禁用规定”;
    其次,注意商标局对申请注册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标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曾专门出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要求对含有“中国”或者首字为“国”字的商标的审查应当从严审查,慎之又慎。其中,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审查:
 
    (1)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2)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同时,商标局还规定,在商标注册申请程序过程中,商标申请人可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再次,申请注册首字为“国”字商标不应当具有“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性质。其中,“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是指商标对指定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作出了超过固有程度的表示,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产生错误的认识。商标的文字或者图形对其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作出了夸大表示,从而欺骗公众的,判定为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就如“国酒”这样的商标。
 
    最后,并不是所有首字为“国”字商标都不能注册成功。实践中,一些不会造成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特点的误认,或者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或整体是报纸、期刊、杂志名称或者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名称,还是有望通过商标局的审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