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鱼禁用“香水”72家店不服

〖2005-3-21 8:2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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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李正勇 实习生叶春丽)让成都许多餐饮企业想不到的是,在川渝两地广为使用的麻辣香水鸡、麻辣香水鱼等香水菜品中的“香水”二字,近日被一重庆人注册,并向成都72家餐饮企业发出律师函,要求禁止使用“香水”二字。昨(20)日,记者从省工商局商标局获悉,收到律师函的72家企业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撤销该商标的异议。 

  “香水”注册禁止使用 

  近日,成都红灯笼食品有限公司等餐饮食品企业突然收到了来自重庆山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指出该公司生产的“香水鱼”、“麻辣香水鸡”等产品中,使用的“香水”二字,已经被重庆三九火锅底料厂在调味品行业(商标分类第30类)上,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商标注册。 

  这份“维权声明”的律师函要求该食品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否则追究法律责任。据悉,与该食品公司遇到同样情况的,在成都还有70余家川籍食品和餐饮企业。 

  维护权益联名“上诉” 

  在接到这份“维权声明”后,已经在自己产品上广泛使用多年的成都餐饮企业并不接受,他们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四川省调味品协会进行了汇报,省调味品协会代表川籍餐饮企业很快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香水”商标异议,强烈要求商标局撤销“香水”注册商标。 

  随后,川籍餐饮企业再次将这一情况反映到省工商局商标局。省商标局经过调查发现,该商标本身是一湖南人注册的,重庆某食品厂以28万元的价格将该商标购买后,核定使用在调味品上,后转让给重庆三九火锅底料厂。 

  共有资源没有侵权 

  对于川籍餐饮企业的维权行为,省工商局商标局已正式受理了他们的维权委托。省工商局商标局局长陈奇伟对这一商标抢注事件表示,香水+菜名是四川、重庆两地餐饮企业上世纪90年代开发的新派川菜菜品名称,属于地方菜系通用名称。而调味品生产企业是以菜品命名的,该菜品和调味品名称属于自然、合理、正常之举,不构成对谁的侵权。 

  陈奇伟说,根据《商标法》第49条规定,合理、正当使用通用菜名,并不构成侵权。对此,省工商局商标局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了《关于申请认定使用通用名称“香水鱼”等不构成侵犯“香水”商标专用权的报告》。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在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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