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商标成“弃儿”

〖2005-3-22 9:0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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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李先宏 通讯员 郭鑫安 实习生句晔)日前,海南的贺东明女士匆匆赶到武汉,从华中商标事务所领回了“伊梦”、“赛洁”商标注册证。

  这时,距两件商标获准注册已有8个年头,接近商标的法定使用期限!“伊梦”、“赛洁”1998年获准注册后,注册证就被主人遗忘,一直躺在事务所的柜子里“睡大觉”。春节前,经媒体披露,公司方知商标注册证一直没有领取。

  从1998年到2001年,4年间该所代理的170件商标的注册证无人认领。为找到它们的主人,工作人员想尽了办法,但收效甚微。无奈,事务所通过媒体进行披露,但时至今日,仍只有“伊梦”、“赛洁”两件商标的注册证被领走。

  所长丰明霞说:“注册证是商标使用的法律凭证,认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处理商标纠纷,商标续展注册、变更、转让等,都离不开商标注册证。如果没有商标注册证,会影响商标的有效使用,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丰明霞分析,这些被主人遗忘注册证的商标,有的还在使用,有的则已被企业弃用。

  记者浏览这些被主人遗忘的商标,发现不少商标设计精美,内涵丰富,颇具显著性,让人过目难忘。如武汉硅谷高新技术公司注册的“硅谷”、武汉市慧宇科技发展公司注册的“淇淇”、湖北屈原文化国际传播中心注册的“今日湖北”、武汉绿之源生物工程公司注册的“豆豆屋”等等。“这些商标的无形价值不可估量,可给主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弃之真是可惜。”丰明霞感慨地说。

  商标的价值、经营品牌越来越受到商家的重视,商标的注册量大幅度增加。资料显示,2004年,我省商标注册量首次突破万件大关,达到10407件。

  一方面商标注册数量在增加,而另一方面又有大量注册商标被闲置、或因没有续展注册而被注销,造成商标资源的浪费和无形资产的流失。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法定使用期限为10年,到期后要续展注册,否则被依法注销。湖北省每年都有大量到期商标因未续展注册而被“枪毙”。

  8日,在华中商标事务所,办公室主任尤昌现场为记者从中国商标网上查到:1990年,湖北省注册商标885件,目前仍有效的只有114件;1991年,注册商标1218件,有效的214件。1992年,湖北省1411件注册商标中,目前有效的还有596件,但由于商标注销有一个过程,尤昌估计,续展注册的不会超过三分之一。

  这些被注销的商标中,不少经过多年的经营,在市场上有着较高的知名度,有的甚至是驰名商标,成为他人猎取的对象。不少企业、职业商标注册人专门瞄准这些未续展注册的商标,进行抢注。

  武汉洗衣机厂的“荷花”商标,就因没有续展注册,而被职业商标注册人抢注,巨额无形资产白白拱手让于他人。“荷花”、“莺歌”、“沙松”……这些曾经闻名遐迩的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但这些商标的品牌价值仍在,提起它们,人们至今还记忆犹新。

  然而,这些商标却大多被闲置,没有发挥作用。

  前不久,宜昌市工商局盘点该市的注册商标,发现竟有623件被闲置,占到1850件有效注册商标的33.7%。

  宜昌猴王集团破产后,集团所有的“猴王”、“美猴王”等一大批商标被闲置。“这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长年闲置,白白浪费,实在不应该。”尤昌十分惋惜地说。

  尤昌分析,这么多商标被闲置,原因是企业的主管部门在企业破产、转制、兼并、重组过程中,没有重视商标这种无形资产的保护和利用,大量无形资产被浪费,有的甚至没有将商标作为资产计入企业资产中,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

  尤昌建议,对那些被闲置的商标,有关部门应该管起来,盘活这些商标,不要让它们成为无娘的“孩子”。

  上海、北京的多家企业看中了武汉一家企业闲置的“天添福”商标,委托华中商标事务所转让,但事务所就是找不到商标的主人,只好作罢。

  大量商标被闲置,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宜昌市工商局通过互联网盘活了33件闲置商标。

  据介绍,上海创立了商标交易平台,使闲置商标有了转让、交易的运作载体。“上海的经验值得我省借鉴。”尤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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