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操作”频出,商标是门多大的生意?
〖2019/11/29 14:28:56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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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张月梅的商标文 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十天前切菜把左手食指伤了,缝了四针,最近就没有码字。每周写东西习惯了,十多天不写,还真觉得生活缺了点什么。仿佛生活不被记录的话,日子就白过了一样。
 
    都说人生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数,那记不记应该并不重要。但昨天接了一个电话,还是忍不住用一只手费劲地敲字了。
 
    电话是朋友的朋友打来的,咨询一件商标三年不使用案件的答辩。这家广告公司经营二十多年了,只注册了一件商标,今年到了续展期,就委托一家商标代理公司提交了续展申请。可是在续展申请提出一个月后,他们的商标就被某自然人提出了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他们试图联系撤销申请人,发现电话那头是另一家商标代理公司。而这家商标代理公司之前曾多次电话要求代理他们的商标事宜。
 
    他们彻底对商标代理机构失去了信任,决定自己答辩,辗转找到我,求个心安。但我也不代理案件,只是提供了些意见。他们二十多年一直在使用这件唯一的商标,只要证据还好,维持注册也没什么问题。但这事就如飞来横祸般对他们造成了困扰,被迫花钱费力来维权。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法律把提出撤销申请的权利给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却没有规定这些人如果提错了申请应该负什么责任。出于各种目的,就有人明知商标在使用,也会提出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而证明商标使用的责任全落在权利人身上,只要不答辩,或者提交的证据不够完整,商标就会被撤销。
 
    我一直把商标的事作为商业竞争的一部分,对各种举动都不觉得惊奇,但不当竞争行为应该付出代价,也是竞争本身应有的规则。那么明知商标在使用,还提出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这种算得上“诬告”的行为,凭什么不承担后果?特别是这家商标代理机构以个人名义提出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目的,就是能代理这件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案件的答辩。这种“神操作”,应该存在和发生?
 
    还有更“神”的是,某代理机构给众多商标申请人寄送打印的纸质初步审定公告通知,快递费是到付。收件的商标申请人要付20元左右的快递费。但这件所谓的纸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通知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因为很方便就可以在网上看到电子公告。寄送这个快递的目的就是收快递费。据说,这个赚钱的小技俩,成功率相当高。
 
    也有手段不“神”但结果很“神”的。用降价加补贴的常见手段,实现商标注册申请费低于官费的喜剧效果。某代理在头条做的广告是这样的:商标注册破冰价,低至249元。注册一件商标官费270元(这是交给国家财政的,一分不能少),已经很低了,看来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赚钱是企业天经地义的目标,又是商标事宜服务为生意的企业,这种赔本的买卖,我要用“为人民服务”来解释好像有点骗人骗己。互联网时代,免费的可能是最贵的。虽然贵在哪里,我还真不知道了。
 
    这些“神操作”只是个别商标代理机构的行为。而且对这些“神操作”最气愤的是那些正常经营的商标代理机构。我多次听到商标代理朋友抱怨和诉苦。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他们,只能以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来安慰自己。但还是很疑惑,商标到底是门多大的生意,竟然什么鸟都有。
 
    当然,我费力打了这么多字,主要目的是想告诉企业这些“神操作”的存在,能避开最好,实在避不开,也早做好应对的准备。做品牌不容易,商标的事少点麻烦,总是好的。( 张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