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风筝魏”拟拍卖 商标归属引发关注

〖2005-3-23 13:5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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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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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继狗不理整体资产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成功转让之后,津门百年老字号“风筝魏”也准备通过产权市场公开拍卖45%股权的消息,但据原隶属市工商局的天金商标事务所所长米阿前昨天说,“风筝魏”权利归属错综复杂。

    “风筝魏”为天津民间工艺三绝之一,但由于历史原因,使其字号“魏记”与商标“魏”字的权利归属错综复杂。据天金商标事务所米所长介绍,最初,于1989年,由“天津市长清斋魏记风筝厂”将“魏记”登记为企业字号,第三代传人魏永昌和第四代传人魏国秋参与了经营,并于1991年注册了“魏”字商标,指定商品为“风筝”,但该企业于1997年注销,其注册商标亦随之注销。1997年,第三代传人之一魏永珍登记天津市风筝魏工艺品有限公司,并于1997年注册了“FZW”商标(“风筝魏”的汉语拼音字头,但不代表“风筝魏”三字)。1999年,第三代传人之一魏永昌登记注册了“天津市南开区长清斋魏记风筝作坊”,但时隔一年,即2000年被登记机关吊销。2003年风筝魏第四代传人之一魏国秋以个人名义在风筝上注册了“魏”字商标,并于2004年登记“天津市长清斋魏记风筝作坊”。

    至此,仅在天津,就先后有四家以“魏”字作为字号的企业登记注册,在这种状况下,任何一方单独处置包括知识财产在内的股权给非魏家后代,都势必造成魏家其他后人的异议,同时,作为接受这部分股权的新投资人,也会遇到权利不完整的尴尬局面。相对“狗不理”字号和商标的单一权利主体而言,“风筝魏”的权属要复杂得多,所以,明确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是老字号在改制、资产重组等企业变革中需要特别重视的一个问题。

    米阿前所长进一步说,无论是商号,还是商标,作为后代传人单独一人去独占都是不妥的。按照中华老字号特征,家族成员应该都拥有使用祖先留下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在未通过司法或行政途径确权的情况下,最好不要单独处置相关的财产,以免造成后代传人之间不必要的纠纷。(东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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