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西贝”被判侵权半年未执行 法院要求限期整改
〖2020/8/13 9:12:59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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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新京报网 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因极其相似的标志和设计装潢风格,北京双桥快乐草原莜面餐饮有限公司(简称“快乐草原公司”),在双桥店布置的“山寨西贝莜面”餐厅被判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80余万元。距离判决生效已经过去半年多,被告始终没有执行判决,原告内蒙古西贝餐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贝公司”)申请强制执行。8月7日上午,北京市朝阳法院到被执行人办公场所,确认其是否达到整改要求,并开出预处罚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执行。
现场确认是否整改,原告称“凑合”
7日上午,新京报记者随朝阳法院执行法官来到位于国泰百货地下二层的涉案门店,发现该店仍然正常开业。被执行人称,判决生效后已尽力改造,“莜面人家”四个字也是由红底白字改成了白底红字。但原告现场指认,不论从厨房明厨亮灶风格还是就餐格局,都没有变化,“满意谈不上,他家的厨房需要大改,跟我们的厨房实在太像了。不过,对方的态度算是挺好,凑合吧。”
朝阳法院介绍,2017年西贝公司发现,快乐草原公司在国泰百货地下二层经营“莜面人家”餐厅,其宣传材料、员工工服(含厨师帽)、菜单等处均使用了“I莜”“I莜面人家”“love莜”等商标标识。2018年1月,西贝公司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将快乐草原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西贝莜面村餐厅的半通天玻璃、明厨亮灶、木质顶棚等元素,单独看,均是餐饮行业中的惯常装修装饰,但不同元素的结合可以搭配出不同的餐厅风格及装潢效果。西贝公司对各元素进行选择、排列和组合,使旗下各餐厅形成了统一、特有装修风格和装潢效果,已经与原告之间已经产生特定联系。
此外,快乐草原公司与西贝公司同为西北菜餐厅经营者,其应当知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原告餐厅装潢,但其依然使用相同的装修风格,且在员工服饰的选择及整体装修和细节布置方面使用高度近似的要素,主观恶意明显。故被告的涉案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及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快乐草原公司上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2019年12月,该案一审判决生效。因被告始终未执行判决,西贝公司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开出预处罚通知书
朝阳法院执行法官张伟介绍,快乐草原公司一直未能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及登报道歉。经查,快乐草原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称已按照生效判决履行相关义务,已尽力变更装潢和布局。同时,其称目前经营状况不好,无力清偿债务。然而,西贝公司表示,被执行人并未改变装潢,仍然在继续侵权。
因当事双方对判决是否履行完毕有较大争议,执行中对店面装潢、布局认定标准无法明确。今日,一审法官巫霁也共同前往执行现场,对装潢、布局的更改进行评定。经一个小时的查看确认,综合考虑现在被执行人经济情况,在法官的调解下,西贝公司表示不再纠结被告的整改细节。
执行法官张伟介绍,因目前小企业经营情况不好,为保障经济稳定,法院决定采取温和方式强制执行,会对被执行人发布预处罚通知书。“这相当于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一次训诫,给被执行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限期向法院申报经营流水及还款方案。”张伟表示,开具预处罚通知书是朝阳法院首次尝试,如果被执行人在限期内仍未做到执行要求,将会对其处罚。(记者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