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法院明确商标享有一定声誉方可获得临时禁令救济

〖2020/8/31 11:18:30时〗 中国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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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水色咖啡
 
    近日,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在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的判决中指出,主张在先于国际上使用并且在印度享有声誉的当事方有义务证明其商标在印度享有一定声誉,才可以主张商标侵权并获得临时禁令救济。

  德里高等法院认为,虽然原告是涉案商标的在先国际使用人,但原告在印度并未使用涉案商标,在印度亦没有业务、客户、代理商或特许经营者,也没有在印度经营任何房地产经纪业务。同时,除了提供一些表示有意成为原告在印度的代理商的电子邮件之外,原告无法证明涉案商标在印度享有一定声誉。由于原告无法证明其在被告开始使用涉案商标之前已在印度市场上享有声誉,法院对其提出的临时禁令救济请求不予批准。(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