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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与集团共享“宝光”商标权 |
〖2003-2-20 14:47:00时〗
本网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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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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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tp# 近日,宝光股份拟将公司现在享有的"宝光"商标的商标权无偿转为公司和宝光集团共享。
宝光股份的"宝光"商标系2000年8月由宝光集团无偿出让的,当时也许可宝光集团及其子公司、联营企业的产品,在商标注册证有效期内继续无偿使用这一商标。宝光股份和集团日前签订的《商标权共有协议》约定,宝光股份使用"宝光"商标限于高中压产品,宝光集团则限于低压产品。
本网新闻组点评:显宝光股份与集团公司在对公司产品进行严格分类的基础上对商标的使用范围进行了划分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权益,提高公司业绩。但公司业绩的真正提高仅仅依靠一纸合同显然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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