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呼唤“信用准绳”
〖2022/9/22 9:52:29时〗 白兔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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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信息整理编辑:小白
   “柳青瑶起诉刘宇侵权”“刘宇删除蒙面舞王兰陵王视频”,一起围绕歌曲《兰陵王破阵曲》的版权纠纷同一天在微博热搜上连占3条词条位置,引发关注。歌曲创作者选择网络曝光获得大众同情,但情况陈述有失实之处;表演艺人给出了一定的回应处理,但节目组却全程发声“缺席”……各方网友打起“口水仗”,使得在互联网时代如何进行版权保护这一问题再度引发热议。
  现有的版权保护制度在互联网时代面临众多新挑战。拥有各种“技术手段”的网络平台加速了版权作品的传播,但也使版权作品的“被使用”变得更加难以监控。如果连自己的作品被传到哪里都不清楚,自己的权利“标注”在复杂的传播过程中也被“默认”抹除,维权也就变得更加被动。若放任不管,版权使用只得倚赖于作品使用者的“信用”了。
互联网的多面性,在维权过程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致,一边给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制造“路障”,一边又可以做权利人维权声讨的“扩音器”。但是互联网同时秉持着坚定的“市场支配”原则,只做搬运工,风险仍需参与者自行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的“扩音喇叭”功能有时就被作为一种“谈判”筹码,“一闹就灵”“谁声音大谁有理”“谁能博得更多同情谁胜利”的想法,导致维权行为变了味儿。在这种想法的驱使下,不乏有人选择夸大事实、制造噱头,甚至捏造事实,意图以此为自己的维权行为争得更多主动。到头来,却只是在消耗公众的同情心,也让自己的维权蒙上了“信用污点”。
 
目前来看,无论是权利方还是使用方,都需要“信用”逻辑的极大支持。构建互联网版权信用体系,或许是能够破局的可行之道,一方面监督并严惩恶意侵权行为,警告震慑“夸大式”“捏造式”维权行为,另一方面褒扬诚信,为合理正当的权利保护行为提供更多支持。
    当前我国正在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期待通过社会共塑,加快形成崇尚法治、敬畏法律、鼓励创新、尊重知识产权、弘扬正气的良好道德风尚。(陆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