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产法院法官马兴芳:认真对待每个案子,做好商标保护守门人 |

〖2022/11/15 8:54:04时〗 白兔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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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新京报  信息整理编辑:悠乐
 
    “这家广告公司名下申请注册了1000多件商标,已经超出了它正常经营使用需要的范围,并且该公司还对不少商标进行了买卖获利,很明显是恶意抢注囤积商标,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还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

    谈起之前的一起案件,马兴芳还能清楚地记得每一个细节。她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名法官,主要审理涉及商标权纠纷案件。在马兴芳看来,商标保护中打击恶意囤积商标的行为可以从源头加大保护力度,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审理相当于一个“守门人”的角色,关系到我们国家商标的质量和水平。所以对待每一个案子她都十分认真和专注。

    “我是经过了几次赛道转换,才来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是充满挑战和趣味的工作,审判中每一次思维碰撞的火花都令我兴奋和激动。”

    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院满八年,法官马兴芳向新京报记者分享了自己的从业经历,讲述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中商标保护的重要性。

    打击商标恶意抢注、囤积

    从源头加大商标保护力度

    新京报:你是什么时候来到知识产权法院,主要从事哪些方面的审判工作?

    马兴芳:我之前一直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从事了近十年民事审判工作。2019年初,我来到知识产权法院后,经过一段时间全方位培训,我确定了自己的方向,在审判第二庭商标团队,主要从事商标行政和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目前对商标侵权方面的恶意抢注囤积商标问题比较关注。

    新京报:什么是恶意抢注囤积商标,有哪些典型案例?

    马兴芳:我曾经审理了一起“侠客岛软件”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就是一个典型的商标恶意抢注囤积案例。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侠客岛软件”原注册人是一家广告公司,而在这家广告公司名下申请注册的商标数量高达1000多件。其中还包括“温太医”“辣煌尚”“畅优”等与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独创性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个广告公司注册这么多商标已经超出了它正常经营使用需要的范围,并且“侠客岛软件”的商标后来被这家公司转让了,又存在转让获利的行为,这种行为明显具有囤积商标并借助他人市场声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恶意抢注囤积商标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混淆或误认,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平时接触到的有些商标会恶意模仿高知名度的品牌,让消费者以为他们是同一商家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并为此买单,但实际上他们之间可能不存在任何关系。另外,恶意抢注囤积商标不仅占用公共资源,还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新京报:打击恶意抢注囤积商标,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有什么积极意义?

    马兴芳: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大家比较熟悉的文学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名称也曾被恶意抢注。当时这部作品已经有了一定知名度,有的公司在未经作者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了商标申请,将“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文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在计算机游戏软件等商品上,这个商标标识使用的印刷体文字和小说名称是完全相同的,小说作者随后就对这个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

    根据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这里的“在先权利”既包括字号权、著作权、姓名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权利,也保护其他应予保护的合法权益,比如作品名称权益、作品中的角色名称权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作者对这个作品名称享有在先权益,这个抢注的商标最终被认定为损害了他人的在先权益,违反了商标法第32条规定,应当予以无效宣告。

    现在我们看到的很多影视剧都是小说改编的,包括有些游戏它们都属于小说的IP衍生产品,都需要经过作者的授权才能进行相关的商标注册。这种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不仅损害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阻碍了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不仅能够有效维护商标注册秩序,更有利于保护我们的文化产业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我们打击商标恶意抢注、商标恶意囤积行为实际上是从源头加大了商标保护力度。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审理相当于一个“守门人”的角色,关系到我们国家商标的质量和水平。

    对每个案子都认真谨慎

    把保持终身学习作为一种习惯

    新京报:和民事案件审判相比,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有什么特点?

    马兴芳:知识产权不像物权、债权的权利边界那么明确,比如商标权,在界定什么是驰名商标时,法律仅规定了认定驰名商标时需要考量哪些因素,但并没有规定非常明确、具体的裁量标准。这种情况下对法官的法律素养以及专业知识的要求更高。

    另外,我一个比较直观的感受在于,我们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逐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被提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多次强调,“我们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相较传统民事案件关注的更多是具体个案当事人的利益,知识产权案件的影响力更大。比如商标行政案件中,商标应该维持注册还是应该无效宣告的判决,可能会影响到这个企业能否继续经营的问题。比如对涉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审理,某一被诉行为,它到底属于新的商业模式还是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裁判结果会对相关领域、行业的发展具有导向作用。所以人民法院审理每一个案子都会更加谨慎认真。

    新京报:为什么会选择成为法官,你怎么评价这个职业?

    马兴芳:从民事审判转到知识产权审判是我第二次转换赛道。我本科在师范类学校就读,毕业后当了两年老师,后来发现自己还是对法律比较感兴趣,就报考了法律的硕士研究生走上法律道路。毕业时,我怀揣着对法律职业的热爱和对成为一名法官的向往选择到法院工作。

    在我看来法官作为一名居中裁判者,首先要有一颗尊重权利的平等之心,尊重当事人,要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说法。平等是法律的第一要义,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尊重和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利,法官是责无旁贷的。另外作为法官必须要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法官是一个需要终身学习的职业,法律更新速度快,新法规、新司法解释不断颁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变化也都影响着法官的工作,因此,终身学习是我们从事法官这个职业的一个基本要求。

    在这些年的审判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看似相同的案件但面对的是不同的当事人、律师,涉及的商标也不同,都可能遇到新的问题,所以每个案件我都会做不同的研究,也会与合议庭成员进行新的思维的碰撞,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有挑战也很有意思的工作,我享受每次思维碰撞带来的火花。(记者 吴梦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