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运用促进系列——反反复复去号召,就是推不动用标

〖2023/1/15 13:33:34时〗 白兔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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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华商标杂志  信息整理编辑:悠乐
 
    市县地理标志管理部门的苦水:

    反反复复去号召,就是推不动用标

    如果你就职于市县地理标志管理部门,如果你面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考核压力,如果你面对一批“存量”苦于不知如何盘活......

    来来来,给个大大的拥抱,你缺少经费,或许还身兼广告等职能,偶尔还会被政府抽调......你的不容易我都知道。

    然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立足职能,或许你更需要的,是全面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寻找事半功倍的机会。

    一、会协调,重在找对亲密战友

    上级部门的部署中常出现“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发挥行业组织专业作用”等部署,如何统筹?统筹谁?哪些行业组织?

    试想一下,推动地理标志用标工作,你需要哪些部门的帮助,通过哪些部门能快速联系用标企业?——没错,不外乎就是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有关社会团体等组织、有关企业。

    最最亲密的战友,非辖区政府莫属,政府是你重要的经费来源,能将你的工作定级,决定你是孤军奋战,还是内有组织、外有盟友。你要做的是多向分管市(县)长汇报,多传达省里乃至国家的部署,多争取经费及政策支持。地方的工作千头万绪,只有加强汇报,才能让政府了解当前工作的重要性,才能为分管领导提供可操作性工作思路,这是获得经费和政策的必经之路。

    地理标志产品绝大多数为涉农产品,农业部门作为亲密战友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农业部门管理指导着绝大多数农业产业事业单位、协会、社团组织,是一座与地理标志用标主体之间的关键桥梁,在政府统筹协调的基础上,要不断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联系,成立领导小组、专项部署、行动、方案千万不要将其遗漏,电话沟通不明白的要积极登门拜访,农业部门会成为你很好的数据来源、与市场主体的联系渠道、事中事后监管的中坚力量。当然,根据不同区域地理标志产业特色,亟需加强联系的政府职能部门也有所不同,比如“东方黎锦”文化传承极具特色,促进黎锦产业用标则需多联系文旅部门等。

    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和农业产业事业单位、协会、社团组织是分布在市场中的“实际管理人”,他们对有用标需求的市场主体如数家珍,且大多能做到了解大部分市场主体的现实需求和实际困难,千万不要忽视他们的管理作用和号召作用。

    此外,龙头企业也是不可忽视的战友之一,一来很多产业协会的牵头人正是龙头企业股东,二来有了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对中小企业更是一种带动和吸引。

    二、会指导,重在讲清发展逻辑

    地理标志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其运用促进是市场主体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近年来虽越来越广泛地受到重视,但许多人对知识产权的理解还仅停留在法律中、书本上,对地理标志如何作用于实际生产经营仍是一知半解,因而,边普法边促进运用,边宣传边解释说明是市县地理标志人的重要职能之一。

    所谓不一则不转,不专则不能,除了完成日常工作安排,你还要成为地理标志专业人士,能够答疑解惑,最重要的是,能盘明白地理标志促进经济增长、促进乡村振兴的逻辑。

    比如,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能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增收,这是市场主体用标的内生动力。地理标志能够提升产品附加值,是因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省知识产权局授权使用的,其所标附的商品,从质量稳定性、来源地确定性、产品可溯源性来说都带有政府背书的属性,消费者买的放心,吃得安心,自然愿意多掏腰包,产品附加值理论上就能节节攀升。

    又比如,市场主体使用地理标志商标图形,只需注册人同意即可,为什么使用专用标志却那么麻烦,须向政府申请呢?尤其是基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专用标志,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使用许可备案,花钱花时间;基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使用专用标志,要进行产品检测,提交检测报告,更花钱花时间。原因是地理标志产品作为区域特产,具有强烈的地域性,整个产业做的是质量,是口碑,是独一份、无二家的特色产品,所以商品和商家在精不在多,不鼓励全面市场化,避免出现“鱼龙混杂”的情况,破坏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稳定。政府是一个严格的“筛子”,通过政府授权,可以筛选出合格的商家,达标的产品,进一步避免市场混乱。

    总而言之,你要跟他盘内在逻辑,讲容易使人接受、令人信服的理论,你的专业,将会成为他的信赖,当你喊口号的时候,腰杆就会板板正正。

    三、会吆喝,重在搞活推介路子

    信息时代,人们依赖网络搜索力量,宣传跟不上,酒香也怕巷子深。市场主体宣传产品,政府部门则是要向市场主体宣传一种更好促进其产品宣传的方式方法——这也是上级机关部署文件中常提到的“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惯常做法是:以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和户外宣传阵地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宣传活动”,有效,但也难免存在偏政府角度、影响力随时间递减等局限性。要根据区域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吆喝方法,尽可能贴近市场主体实际需求,已达到无形渗透,变被动为主动。

    比如可充分利用“消博会”“冬交会”“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大型展会平台,以“三月三”等民族传统节日庆典活动,以及“海口火山荔枝月”、“三亚芒果芒了”等自创推介活动为平台,还可以推动“东坡文化”“疍家文化”等传统文化形成与地理标志有关的庆典活动,帮助市场主体联系对口部门,重点推荐龙头企业、大中型企业、特色较鲜明的企业参加。

    2017年海口就举办过一次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海南馆”展出了各市县最具特色、最具代表性的地理标志产品,宣传影响力一直持续至今。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参展的企业要同时向省知识产权局申请使用专用标志,获得用标资格后,全面展现于展台和展品中(根据往日经验,这点极易被忽视,最后落得参展活动只顾展示产品,与地理标志关系不大)。通过展会推动用标,既能让企业切实体会“专用标志傍身”的增值感受,又能通过大中型企业的带动作用,辐射中小企业积极申请用标,形成良性循环,活络整个用标市场,可谓一箭双雕。

    再试着深入市场多一点,有条件的市县可借鉴中国(合肥)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成功经验,依托政府经费,以及会展企业、大中型地理标志产品企业等资金力量,指导或参与建设当地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融合展览、科普、体验、贩售(线下门店或通过直播等活动促进入驻的网店营销)等功能,对名、优、特地理标志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展示产品不局限于当地,可以尽可能地辐射周边区域。此措施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近几年力推的工作方法之一,紧跟时代,有效推动地理标志文化输出,对促进用标,带动特色文旅事业发展有很大的积极作用。

    总之,创新吆喝的方式方法,要着眼于当地特色,也要眼光向外,紧跟时代,把握市场主体兴奋点,积极借鉴外省成功经验,事半功倍由此而来。

    四、会监管,重在抓好事中事后

    推动用标的尽头,是事中事后监管。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效率高,有闭环,针对性强。

    所谓事中事后,是相对事前监管而言的。事前监管,是把问题扼杀在前端,极端化一点,是政府部门在授权用标阶段,就琢磨如何通过提高授权门槛,规范市场主体用标行为。显然太强调事前监管是行不通的,原因有市场主体生产销售行为的市场化,决定了政府部门无法实现持续不断的监督;老一套的全面“巡查”“排查”耗时耗力,太不讲效率等。事中事后监管,把重点监管的环节后置,提高了地理标志企业用标效率,也使监管行为更有针对性。

    事中事后监管,主要依据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一方面,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督促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质量控制追溯体系,推进“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水平”。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流程,依法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预防企业后续违法行为。在抽查方法上,要善于联合执法队伍、农业、林业等部门,注意做好大宗案件的移送工作。

    好的监管,是推动用标的保障,是履职尽责的底气,向市场主体传达着懂规则、守规则的重要性,让咱们的专用标志更加“靠谱,值钱”。(黄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