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收到图片侵权律师函怎么办?

〖2023/10/14 8:15:10时〗 白兔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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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商标案例  信息整理编辑:咖啡
 
        近日,多家公司陆续收到了“蘑菇头系列”表情包授权代理公司叁次元公司的律师函,称被诉公司推文中未经授权使用了“蘑菇头系列”形象,侵犯了广州蚊子动漫公司(以下简称蚊子动漫公司)和叁次元公司对“蘑菇头系列”美术作品及衍生形象享有的著作权等,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针对此次事件,从互联网找了一些案例,分享一下;

        赔偿数额是否适当

        在南京某公司被诉侵权一案中,叁次元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49479元和维权合理费用3260元。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包括叁次元公司是否有权以自己名义提起本案诉讼;被诉公司是否构成对涉案权利图片著作财产权的侵害;如构成侵权,被诉公司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针对叁次元公司是否有权以自己名义提起本案诉讼,法院认为,本案中叁次元公司主张保护的涉案权利作品系以粗线条简笔画风格绘制的卡通人物形象,并于脸部填充黑色人脸剪影表达面部表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美术作品独创性及艺术美感的要求,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根据叁次元公司提交的蘑菇头系列作品登记证书和蚊子动漫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显示,一审法院确认叁次元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针对被诉公司是否构成对涉案权利美术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侵害,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被诉公司七张图片和涉案权利图片“蘑菇头系列”构成实质性相似。被诉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在其发表的文章中使用叁次元公司的权利图片,使相关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通过该公司微信公众号获得上述七张被诉侵权图片,侵害了叁次元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针对被诉公司应承担的侵权责任,一审法院认为,叁次元公司要求被诉公司赔偿损失和合理费用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但因其未能证明实际损失,亦不能证明被诉公司的侵权获利所得,一审法院结合了涉案作品类型及知名度、涉案作品的发表和传播成本等因素确定了被诉公司的赔偿数额。

        综上,一审法院酌情确定,被诉公司应向叁次元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共计4650元(含合理费用),驳回叁次元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随后,叁次元公司因对一审法院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要求依法改判被诉公司赔偿一审诉求的经济损失49479元、维权合理费用3260元。二审法院驳回了叁次元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结合涉案作品类型及知名度等因素确定被诉公司应向叁次元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共计4650元(含合理费用),符合法律规定的裁量范围,并无明显不当,依法予以维持。

        二审判决书提及,“一审法院提倡合理、理性维权,原告叁次元公司应当将协商解决作为维权的第一选择,若协商不成必须提起诉讼时,也应选择成本较低的证据保全、诉讼方式,不鼓励人为提高纠纷解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