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秀节目《圆桌派》引发了一起知识产权纠纷,什么情况?
〖2023/10/25 8:07:12时〗 白兔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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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咖啡
《圆桌派》是一档热门真人秀节目,其最近引发了一起争议。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上海喜马拉雅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圆桌派》相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改判驳回优酷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2016年,优酷公司获得《圆桌派》相关节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授权及维权的独家授权。2020年,优酷公司发现喜马拉雅公司经营的“喜马拉雅”平台的音频专辑的内容与《圆桌派》相关节目内容一致。随后,优酷公司将喜马拉雅公司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并索赔64万元。
浦东法院一审认为,涉案音频由网络用户上传,构成对《圆桌派》相关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犯。喜马拉雅公司对其网络用户的侵权行为构成应知,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侵权后果的产生,构成帮助侵权。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喜马拉雅公司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等共计13万元。
喜马拉雅公司不服,上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侵权音频并不属于可以明显感知的侵权信息。《圆桌派》作为视听节目,包括画面与音频的组合,而侵权音频仅涉及其中的音频部分,且是不完整的切片分段音频,相较于权利作品本身,增加了侵权识别的难度。另外,被诉音频专辑的名称与《圆桌派》的作品名称不同,增加了侵权识别的难度。事实上,大数据算法推荐具有个性化特点,不同用户推荐页面并不相同。因此,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喜马拉雅公司应当知道其网络用户在其经营的平台中上传了涉案侵权音频而未采取必要措施。据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优酷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点评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算法推荐技术应用愈发广泛。值得关注的是,算法推荐区别于人工推荐,不能因算法推荐技术的使用而当然推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信息管理能力的提高,进而要求对所有推荐内容主动采取防范侵权的措施。当然,这也为平台的用户敲响了警钟,用户上传内容一定要合法合规,这样才能避免给自身带来风险。(赵振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