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2023/11/15 7:51:59时〗 白兔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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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信息整理编辑:咖啡
 
         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六章共52条,规定了一系列专利促进和保护制度,进一步激励创新,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成果转化,保护创造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明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解决内蒙古自治区现有高价值专利少、专利成果转化利用率低等突出问题。

  《条例》明确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推动专利促进与保护跨区域合作,开展纠纷解决、信息共享、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将专利创新、运用以及保护等内容纳入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

  《条例》健全专利促进与保护的体制机制,明确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专利促进与保护工作的领导,统筹解决专利促进与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专利促进与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条例》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促进与保护工作;发展改革、科学技术、财政、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管理、海关、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专利促进与保护相关工作。

  在专利促进方面,《条例》将专利创新、运用以及保护等内容纳入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规定从事专利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及与专利研发活动相关的其他直接费用;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以及对专利转化作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条例》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专利保险业务。

  在专利保护方面,《条例》确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健全跨地区、跨部门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和专利行刑衔接制度,建立专利纠纷调解机制及专利维权机制。(丁晓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