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鳄鱼”为何肆意爬行

〖2003-3-17 10:4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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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目前,管理部门、法律人士和一些读者对大小“鳄鱼”在服饰市场上爬来爬去,搅了品牌,乱了市场,令消费者难辨真假的现状,谈了自己的看法。

  有关管理部门认为“小鳄鱼”之所以横行,原因在于“合法注册,非法使用”。一些“小鳄鱼”在开始注册商标的时候,有的明确就是要“傍名牌”,有的潜意识里“傍名牌”,在图案、字母、词语等方面,让自己要注册的商标,尽可能地和名牌近似。而且又由于一些名牌商标自我保护意识不够,图案、外语单词、拼音字母、中文词语没有全部注册,给对手造成可乘之机,让“小鳄鱼”钻了空子。虽然这些“傍名牌”商标多数可能会被驳回,但也有不少商标顺利过关,能够获得注册,取得合法身份。

  虽然这些商标取得了合法身份,但他们在其后的销售行为中,非法使用,故意打“擦边球”,对真正名牌构成侵权。一些“小鳄鱼”有的只向消费者展示商标的一部分,不展示或少展示自己的中文名字,如“鳄鱼之王”省略“之王”,有的只展示形态各异的鳄鱼图案,有的干脆宣称是真正的名牌“鳄鱼”,故意欺骗消费者。一旦执法部门前来检查,他们又矢口否认自己是名牌,而是拿出自己合法的商标注册手续,玩“捉迷藏”游戏,让执法人员找不出破绽来,对其无可奈何。

  法律人士指出:在生物学或人们口头上,“扬子鳄”、“非洲鳄”、“美洲鳄”,甚至“飞鳄”、“雄鳄”、“母子鳄”等都可以称作“鳄鱼”,不管什么形态的鳄鱼都是鳄鱼,但在商标上或法律意义上,绝不能打“擦边球”,笼统称自己是“鳄鱼’,应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一字一词都不能含糊,不能混为一谈。否则不但有消费欺诈嫌疑,而且还属于不正当竞争,会引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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