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典型案例
〖2024/1/19 8:15:34时〗 白兔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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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印制销售盗版教辅图书、利用技术手段非法传播视听作品、生产制作侵权拼装玩具……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6件依法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典型案例,既覆盖了图书、视听作品等传统领域,又涉及拼装玩具、剧本杀等文化创意产业。在业内人士看来,该批案例的发布,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决心和力度,将对文化产业市场发展起到规范促进作用,让文化创意产业风清气正,也让违法犯罪行为无所遁形。
严厉打击侵权
当下,音视频、图书等传统著作权领域侵权行为多发,而且在网络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犯罪案件中,侵权视听作品数量众多且权利人分散,侵权行为较为隐蔽,为权利人维权带来了挑战。中小学教辅图书作为图书出版领域重要种类之一,在学生学习、成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非法印制、销售中小学教辅图书不仅侵犯权利人的知识产权,还会造成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损,严重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应当依法从严惩治。
在此次发布的柯某某侵犯著作权案中,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柯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利用爬虫软件,从视频网站采集5万余部电影、电视剧等视听作品网页版播放地址数据,存储在租用的服务器上。柯某某通过技术解析的方式,将存储在服务器的视听作品转载到其个人运营管理的网站及“某某影院”APP上,提供给网民免费观看。同时,柯某某承接广告业务,在网民观看其存储在“某某影院”APP上的免费视听作品时投放开屏广告,以广告展现量计酬收取广告费,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35万余元。
检察机关结合网络犯罪特点认定案件事实,对提取到的侵权视听作品电子数据进行汇总、查重、鉴定,并结合行为人能否提供获得著作权人许可的相关证明以及著作权人对侵权视听作品的鉴别意见等因素,综合认定侵权作品权属、数量,准确查清案件事实。另外,为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减少其另行提起赔偿诉讼的诉累,检察机关强化综合保护,在履职中主动听取权利人意见,积极开展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和解,最大限度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在何某甲等侵犯著作权、朱某甲等销售侵权复制品案中,2022年6月至8月,何某甲在未取得印刷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使用其妻子身份信息成立印刷厂,招募何某乙等6名印刷人员,非法印制各类中小学教辅图书。朱某甲将从何某甲处购进的盗版教辅图书批发给袁某甲等人,并使用芦某某提供的其父母身份信息注册网店。芦某某负责网店销售,朱某乙等3人负责记账、接送货物。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对于印制未标注出版社的《课堂笔记》的行为定性存在不同认识。公安机关认为该部分图书未标注出版社,属非法出版物,相关印制行为应按非法经营罪认定。检察机关审查全案证据后认为,应坚持实质审查原则,不能简单地否定侵犯著作权犯罪的适用。如果该部分图书内容与正版图书内容完全相同,系对正版图书的复制,应认定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检察机关对盗版教辅图书予以依法严厉打击,有效维护了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学习成长,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终端,全链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按照各团伙成员的地位作用,依法分层分类处理,准确认定罪名,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形成保护合力
随着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种类的文化创意产品出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之中,针对这些新领域新产品,如何进行全面严格的司法保护,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彭某某、李某某侵犯著作权案中,苏州某公司创作了多款拼装玩具,并生产、制作该系列拼装玩具在市场上销售。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在未取得苏州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彭某某扫描、复制上述拼装玩具,并在其经营公司内组织生产,后通过其经营的网店进行销售,销售数量共计1.1万余件,金额共计人民币34万余元。期间,李某某负责复制拼装玩具图纸、协助组织生产等。经抽样鉴定,侵权玩具与苏州某公司的同款玩具构成复制关系。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明确了涉案拼装玩具是否属于美术作品。具言之,涉案拼装玩具作为一种具有美感的设计,其中具有独创性的艺术美感部分,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苏州某公司在涉案拼装玩具创作完成后,部分取得著作权作品登记证书,部分取得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还有部分并未进行著作权登记。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不论作品是否进行著作权登记,都不影响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检察机关通过补充调取苏州某公司创作底稿、公司微信公众号产品发布图片等证据,认定涉案拼装玩具具有独创性,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针对类似于涉案产品易被侵权的问题,检察机关举一反三,依法能动履职强化著作权保护,探索通过制发风险提示函等方式,帮助被侵权单位提升著作权保护水平。此外,对于主要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检察机关通过风险提示函,督促电商平台加强监管,及时删除侵权链接,形成保护著作权的良好共治合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知识产权是文化创新的法治表达,著作权既是文化产业的灵魂,也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助推器。202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著作权犯罪2500余人,同比增加1.7倍,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下一步,检察机关既要加强对电影、图书、音乐等传统领域著作权保护,又要聚焦计算机软件、数字版权、文化创意等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重点问题,持续深化综合履职,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挂牌督办和打击侵权盗版专项工作,以新时代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文化强国建设。(记者赵振廷 通讯员杨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