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产法院6件案例入选“2024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2024/7/13 7:59:58时〗 白兔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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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知产北京  信息整理编辑:悠乐
 
        7月6日,“2024智能网联汽车知识产权与法律论坛”在京召开,论坛由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学智能科技法律研究中心、北京环世知识产权诉讼研究院、自动化及测量系统标准协会联合主办。论坛发布了“2024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涵盖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标准必要专利、海外维权以及数据安全和合规等领域,均为近一年来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知识产权相关热点案例。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涉自动驾驶核心算法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涉汽车连接件产品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涉汽车智能驾驶控制系统“iDrive”商标无效宣告系列案、涉“Carlife”智能车载系统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涉“导航电子地图”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涉汽车设计软件“CATIA”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6件案件入选。

        涉自动驾驶核心算法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2)京73民初1237号、(2023)京73民初41号

        本案系一起涉及自动驾驶领域头部企业的核心算法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法院在审理中,通过将模块式流程分解,积极稳妥推进秘点开示、载体确定、对应性勘验、不公开庭审、庭后调解等各项环节,最终促成纠纷和解解决。该案通过高质量庭审促成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有效避免了诉讼纠纷对于自动驾驶行业创新活力的负面影响,促成了北京市自动驾驶行业的头部企业与初创企业之间的谅解与合作,实现了自动驾驶领域的良性竞争。

        涉汽车连接件产品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2)京73行初2647号、(2022)京73行初11162号

        汽车管道软管卡箍产品每年全球销售额达上亿美元,该类产品此前一直由甲公司垄断。乙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并经过数年研发,开发出密封性更好的A产品。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指控其生产的A产品侵犯甲公司的汽车管道“软管卡箍”发明专利,要求乙公司停止生产、销售A产品,该产品若停产,将使乙公司失去巨大的市场份额。本案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的解决,维护了创新主体的合法利益,有效推动了前沿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

        涉汽车智能驾驶控制系统“iDrive”商标无效宣告系列案

        一审案号:(2021)京73行初13647、13653、13655号

        二审案号:(2023)京行终345-347号

        再审案号:(2023)最高法行申3915、3917、3919号

        “iDrive”商标无效宣告系列案件,是目前公开渠道能够检索到的对于汽车智能驾驶系统进行保护的首例案件。本系列案件的难点在于,对于某公司“iDrive”商标,如何通过详尽的事实取证和充分的说理,在其未注册的商品(如“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运载工具刹车测试仪”等)上说服法院给予较强保护。本案中,某公司提交了与“iDrive”智能驾驶系统相关的大量媒体报道、行业排名等证据,用以说明“iDrive”的高知名度。法院经审理认为,“iDrive”在汽车智能驾驶控制系统上属于在先使用且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标识,并基于此认定对“IDRIVERPLUS”  “IDRIVER.AI”商标应当予以宣告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在再审裁定中也充分肯定了“iDrive”在汽车智能驾驶控制系统上具有的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维持了二审判决。

        涉“Carlife”智能车载系统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2)京0102民初9238号

        二审案号:(2022)京73民终4318号

        本案系智能车载系统引发的新类型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法院通过认定涉案硬件产品未经许可使用“Carlife”手机端通信协议、模拟“Carlife”手机端与车机端进行数据交换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体现了对车联网系统、自动驾驶技术等领域技术创新的鼓励和保护,对类案审理亦有参考意义。

        涉“导航电子地图”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7)京73民初1914号

        二审案号:(2021)京民终421号

        本案系在数字经济下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导航电子地图数据的典型案例,亦是导航电子地图单案赔偿损失数额最高的案件。法院通过认定导航电子地图构成图形作品并给予著作权保护,有力保护了导航电子地图这一重要的数据产品和数据资产,彰显了知识产权审判服务数字强国战略的保障功能。同时,法院针对海量地图数据所采用的实质性相似比对方法,亦为类案审理提供了有益参照。

      涉汽车设计软件“CATIA”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1)京73民初345号

        本案系法院将被告利用技术措施实施妨碍证据保全作为侵权情节考虑因素的典型案例。法院正确运用举证妨碍相关规定,认定被告通过远程操控终端电脑系统使侵权事实无法显现的行为构成妨碍证据保全行为,并结合与原告经济损失相关的其他在案证据,全额支持原告主张的损害赔偿数额,有力打击了被告实施的妨碍证据保全行为,对类似行为亦有法律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