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公司双管齐下;申请专利、注册商标

〖2003-3-20 11:5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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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近日,某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飞利浦公司委托代理人的举报,在该市某电器有限公司查获标有“PHILIPS”商标的VCD机、水果榨汁机及配件、VCD机包装盒若干,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查,“PHILIPS”商标是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被举报人未取得商标专用权人的许可,擅自在同类商品上使用“PHILIPS”商标已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做出没收侵权产品并罚款9万元的处罚决定。

    而后,飞利浦公司发现上述被举报人仍在销售水果榨汁机,虽然其产品和包装上不再标有“PHILIPS”商标,但其产品的外观与飞利浦公司已获外观设计专利的“搅拌机”外观相近似,遂以专利侵权为由向该省知识产权局提出处理请求。经查,皇家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于1998年6月向我国提出“搅拌机”专利申请,并于1999年5月获得授权,专利号98309696.1,该专利的法律状态有效,应依法得到保护。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同一产品的保护上,飞利浦公司既注册商标又申请专利,充分运用商标和专利保护的互补性,为产品构筑了一层知识产权的立体保护网,此举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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