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化解商标侵权系列案 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4/10/14 15:09:09时〗 白兔商标专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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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许昌中院  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感谢审监庭的法官们,我们认识到了侵权行为的危害,今后一定合法经营。”王某向法官真诚地说。近日,许昌中院审监庭审结七起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案件最终成功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某知名日化品牌起诉七家企业侵犯其注册商标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案件经过审理,法院判决支持其诉请,后因被告申请进入再审。被告方认为自己作为销售者能够证明商品是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行为不构成侵权。

        通过实地走访和研判案情,法官了解到,一方面,七家企业的行为对日化品牌造成了侵权,确实存在过错。另一方面,该案是系列案件,七家企业也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为群众提供了较多生活便利。经过此前判决,双方矛盾还未实质性化解,如果再审中继续一判了之,无法做到从法律效果上既打击了侵权行为,又从社会效果上维护了双方利益。因此,如何平衡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是承办法官所要考虑的问题。

        随后,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释法明理、分析利弊,七家侵权行为企业认识到了侵权行为的危害,真诚向日化品牌道歉。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握手言和,七家侵权行为企业及时履行了赔偿款。本系列案的成功调解,彻底化解了矛盾,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被告七家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当地群众的正常生活,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法院力量。

        “在市场经营过程中,生产企业应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发展、保护意识,同时加强打击假冒侵权行为的维权力度,重视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遏制假冒、仿冒侵权行为。此外,销售企业也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侵权产品识别能力,确保购货渠道、销售货品合法,还应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重视进货凭证、付款凭证等证据的保留,以更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焦重阳表示。(王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