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小灵通”商标 谁的胜算最大

〖2003-3-24 13:2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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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广州联通公司近日提出的一项名为“小灵通”的资费套餐。而众所周知,“小灵通”是另一家公司中国电信取悦市场的拳头产品。而广东电信就此祭出了“商标权”的大旗,这可能是中国电信企业主动运用“商标权”竞争的第一例。    

   中国联通集团分别是中联通(0762,HK)和广州联通的母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分别是中电信(0728,HK)和广东电信的母公司。加上中移动(0941,HK),这三只内地电信股在香港竞 相扮靓,但因后来电信集团大力发展小灵通业务,投资者才逐渐对其青睐有加。中移动、中联通股价曾因此大损。   
 
    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的商标档案中发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并非是近期市场的最大搅局者“小灵通”商标拥有者。由于中国电信集团的子公司广东电信目前也没有取得“小灵通”商标的所有权,因此现在拿“商标权”说事并不合适。    

    这些档案显示:加上失效和正在申请过程中的,全国共有51个“小灵通”商标。在电信行业类别的第38类中,只有两个正在申请过程中的“小灵通”商标,一个是2002年3月29日福建省电信公司漳州市分公司申请注册的“小灵通”商标,一个是2002年10月24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省移动通信公司申请注册的“小灵通”商标。这两份申请的商品范围大同小异,只是商标图案不同。    

   目前这两份商标都尚在审查期中,但福建电信比吉林移动申请早半年,被通过的可能性大一些,吉林移动的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吴新华认为,由于“小灵通”商标中国电信使用在先,并有一定影响,虽然尚未正式注册为商标,但仍享有一定权利。其他企业在电信服务上使用“小灵通”文字,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受到法律的保护。    

   有专家指出,中国电信集团应该自己申请“小灵通”商标,在申请后再授权给各地分公司使用,这样更有利于“小灵通”品牌的长远建设。不过,亦有分析人士认为,使子公司注册商标,其实是母公司暗渡陈仓之计。一位法学专家则表示“在政策不明朗的前提下,中电信或中移动的母公司是不大可能自己出面去注册‘小灵通’商标的,因为母公司以及信产部高层对此事都十分敏感。因此,委派子公司去注册商标是可以理解的。当政策明朗之后,母公司大可将子公司的商标所有权拿过来,再授权给各子公司用。”   
                                                    来源:《财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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