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丰田诉吉利商标侵权案
〖2003-3-28 12:1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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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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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丰田将吉利告上法庭了。”从上月底开始,这条颇带点爆炸性的消息就开始在人群中流传。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奋起反击,同时发表了言辞激烈的声明,称“对于恶意侵犯吉利名誉权的行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一时间,这起中国入世后汽车领域的第一场涉外知识产权官司迷雾重重。
吉利否认侵权丰田公司起诉吉利的第一个内容是:商标与丰田的商标相似。对此,吉利集团有关人士不以为然,记者对比了两个商标,两者外面都是一个椭圆型的圈,里面也都有一条弧线。可是弧线的位置却大不相同,而且弧线上的图案,吉利是个“M”,丰田是个“O”。
丰田起诉吉利的第二个内容:吉利没有使用丰田发动机却宣传使用了。吉利公司辩称,吉利使用的发动机为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生产的T OYA- TA8 A - FE发动机,是以日本丰田A型引擎为雏形,在中日双方的技术合作下,面向中国市场开发的新品。
目前此案已由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受理,但开庭时间尚未公布,本报仍将继续对此事予以关注.
本网评论组评论:判断商标侵权一般有两个标准,一是看两个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且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领域;另一个是看两个商标的使用是否会给相关领域的消费者造成混淆和误导。虽然丰田和吉利的注册标志都具有椭圆外形和一条弧线,但内部图形还是有所不同,而且不能单纯根据“相似”就判断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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