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火腿 相煎何急

〖2003-4-1 11:2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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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金华产火腿突遭查封。

    日前,金华火腿协会接到多家会员企业的紧急反映,发现各会员企业所生产的金华火腿在杭州市场遭到大规模查封,各地工商部门通知各销售市场一律不得出售此类火腿,并冻结了各火腿生产商的全部货款,其查封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前所未有。一时之间,金华地区的火腿生产企业为之哗然。      

    据了解,此次金华共有25家火腿企业的产品遭到查封,1800多万元货款被冻结,而他们最担心的是,杭州市的这一查封行动会不会引发全国的连锁反应,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金华地区的火腿企业将面临集体崩溃的危机。    

    然而,生产厂商一直不能接受这一观点,他们认为,作为地方特产,当地火腿使用“金华火腿”的称谓是天经地义的,而且《商标法》明文规定,地市级以上的地方名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金华”牌商标的存在是对整个金华火腿产业的伤害。对此,倪志集一言以蔽之:“这是《商标法》不完善造成的结果。”    

    面对浙江省食品公司拥有“金华”牌商标这一既成事实,金华方面一直在设法争取获得金华火腿的“原产地域保护”予以应对,2002年8月,金华火腿继绍兴酒、龙井茶、庆元香菇、杭白菊之后,成为浙江省第五个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产品。这令金华方面兴奋不已,因为这意味着金衢两地的火腿厂家,只要达到规定的生产标准,接受相应的管理,就能使用“金华火腿”这个称谓。当时,不少业内人士乐观地认为,今后市场上将出现两种合法的金华火腿,一种是打原产地域保护标志的,一种是浙江省食品公司出产的,只不过标识不一样。然而,眼下的查封事件的出现无疑否定了这种可能性。在金华地区的火腿厂家眼中,曾经日思夜盼的“原产地域保护”似乎一下子成了一纸空文。

    据悉,金华火腿协会目前已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申请,要求撤消“金华”牌商业商标,重新注册为证明商标。但无论是商标的重新注册,还是“原产地域保护”执行细则的具体实施,都非一朝一夕所能实现,对于金华地区火腿生产企业眼下所面临的危机而言,多少有远水难救近火之嫌。对此,业内人士纷纷发出疑问;享誉多年的地方名产“金华火腿”,出路究竟何在? 

    本网新闻组评论:我国现行《商标法》是2002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改的。虽然现行《商标法》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前两次修改所留下的不足,但它毕竟还有不完善之处,所以具体到个别案例的适用法律上,就会没有依据,无所适从。正如本则报道就很难把握法规,容易出现适用法律不当的现象。完美的法制社会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还要不断的摸索、研究。本新闻组坚信我国的法制建设一定会越走越快、越走越完善、健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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