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取消22项行政审批 四项禁令规范执法

〖2003-4-3 9:1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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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昨天在沪上开幕的全国工商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国的行政审批做出进一步简化,在前一段认真清理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目前工商部门已经取消了22项审批项目,涉及小轿车一次性经营审批、合同鉴证、广告审查员资格核准、进口汽车销售备案等多个经济领域,从而标志着我国的市场准入更加开放。    

    据悉,在这些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有的是将原来政府对各类“代理人员”的审批职能交给市场,进一步发挥了市场机制的调控作用,如取消了企业登记代理人员资格核准、商标代理人员资格核准、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有的是为了简化投资人的办事手续,如取消了“执照复印件加盖原登记主管机关公章”的审批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王众孚在昨天的会议上强调,今后凡是不符合政企、政事分开原则,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行政审批,都要坚决予以取消。
    国家工商总局向全体工商干部提出四个“不准”:一是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透明化,工商干部不准借此搞权钱交易;二是工商干部不准违规插手干预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三是不准收受监管对象的各种礼金;四是不准默许子女、配偶借工商名义以权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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