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贴商标“丢”了鞋

〖2003-4-23 14:3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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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4月9日,武汉市汉口清芬路一鞋店老板唐祥嵩向本报反映称:他亲手做出的100多双皮鞋竟被没收了。  

    据唐讲,8日,江汉区质监局的工作人员,没收了唐的128双皮鞋,还让他到质监局接受处罚。被没收的皮鞋上分别有“鳄鱼”和“袋鼠”标识。唐祥嵩说,皮鞋是他自己加工的,为了使其美观,就到附近买了铁质装饰品贴了上去。
    查询得知,真“鳄鱼”商标与唐所贴的皮鞋的“装饰品”没有任何区别。但唐称他的皮鞋只卖几十元,不可能让人误认为是知名品牌,他觉得很冤枉。  对此,武汉市商标事务所叶逢春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冒用注册商标属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网新闻组评论:冒用商标违法,严罚顺应民心。但出售商标违法吗?希望有关部门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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