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黄芽”证明商标获国家批准

〖2003-4-30 15:12: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近日,“霍山黄芽”证明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批准。这是霍山县实施品牌战略和实现品牌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

    随着品牌意识和商标意识的增强,霍山人意识到必须拥有自己的茶叶商标。然而“霍山黄芽”证明商标却经历了一番坎坷的历程才得以如愿。1998年,霍山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霍山黄芽”这一商品商标,结果发现,“霍山黄芽”这四个字早在1996年就被四川省一家食品厂抢先注册了。为了拥有自己的这一传统名茶品牌的商品商标权,在分管县领导的带领下,县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茶叶产业协会和农业局负责人,几上北京,与四川这一村办企业多次交涉,几经周折,终于争回了这个商品商标。
 
    在商标争夺战中,霍山人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仅将“霍山黄芽”注册为商品商标,还不能对这一历史名茶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同时,也不利于全县茶叶产业的发展,于是该县决定申请注册证明商标。为更有效的利用好“霍山黄芽”证明商标,打造“霍山黄芽”品牌,该县加强了对这一商标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知识讲座、座谈会、送科技下乡下村等多种形式,使全县人民走出“自己是霍山人,霍山人种的茶叶,就理所当然是霍山黄芽”的认识误区,走出霍山茶农任何人都能使用“霍山黄芽”证明商标,根本没有必要申请的误区,真正使全县人民知晓“霍山黄芽”证明商标的法律规定和管理制度,形成依法经营、依法消费和依法监督的良好氛围。
  
    该县同时强化茶业市场的管理,工商、公安和茶协组成联合领导组,加强对“霍山黄芽”证明商标的使用以及茶叶市场的监督管理,制止和打击侵权假冒行为,销售“霍山黄芽”的经销商必须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霍山黄芽”证明商标许可使用牌匾,进一步规范茶叶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霍山黄芽”证明商标的专用权。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