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傍名牌”现象新举措——驰名商标认定实施新规定

〖2003-5-28 15:3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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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并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将于6月1日起施行。该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是驰名商标不在批量认定,而采取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从而加大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使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傍名牌”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根据新规定,商标注册人如发现下列情况:自己已注册的驰名商标被他人在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服务)上使用的;发现自己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被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服务)上使用或申请注册;已被认定的驰名商标被他人模仿使用或被他人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对公众造成误解的。该商标注册人可随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申请撤消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或者申请撤消有关企业的名称登记,从而使商标权利人能够积极主动、及时的保护自己的驰名商标专用权。该新规定也反映了驰名商标的认定已经从一种企业荣誉,而上升为一种法律保护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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