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道”字索赔500万

〖2003-7-24 0:37: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7月16日,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著名书法家、全国政协委员关东升诉美国道琼斯公司侵犯其著作权案。关认为,道琼斯将其本人所书的“道”字作为该公司的商标使用,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因此,提出了索赔人民币500万元的要求。
  1994年夏末,道琼斯公司北京代表处通过中间人表示,希望关东升写一幅“道”字赠予即将访华的公司总裁康彼德先生。关遂为其亲笔书写了具有独特风格的“道”字,并题写“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康彼德先生正”等字作为落款。
  去年以来,关发现道琼斯公司在未经授权情况下将这一“道”字用做了该公司的商标,且将其当时题写的落款、名章等全部删掉了。关认为,该作品尽管赠予了道琼斯总裁,但对方只有展览、收藏的权利,并无其他权利。因此,他向道琼斯公司提出了索赔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500万元的要求。道琼斯公司辩称,该公司使用的商业标识中“道”字确为关所写,尽管未签订使用协议,但关对此是口头许可的,并未提出异议。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