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父告子商标侵权

〖2003-8-6 19:1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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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老汉莫伯与两个儿子共办月饼厂,分家后,他与小儿子共注商标,却被大儿子侵权。无奈之下,老汉将大儿子投诉到工商部门。日前,雷州市工商局根据老汉莫伯的投诉,依法查处了其大儿子的违法行为。 
    莫伯今年60多岁。1995年,莫伯与两个儿子办了一家月饼厂,生产“猪×月饼”。由于货真价实,每到中秋,月饼都供不应求。1998年,大儿子与莫伯分家,新创办了一月饼厂,生产“猪×良月饼”。
  2001年8月,莫伯注册了“猪×月饼”商标。而大儿子还把“猪×良月饼”作为商标使用。莫伯为此多次与大儿子进行交涉,但大儿子不听劝阻继续使用该商标进行经营。莫遂将大儿子告到工商部门。雷州市工商局认定“猪×良月饼”侵犯了“猪×月饼”的商标专用权。责令其大儿子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给予500元罚款。
  如今,大儿子的月饼已改名为“都×良月饼”,并打算注册商标。对于“都”与“猪”在雷州话里读音相同、是否依然在打擦边球的质疑,大儿子解释说商标注册以普通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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