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告吉利 索赔1400万
〖2003-8-7 19:2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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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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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我国加入WTO后汽车领域首例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日本丰田公司诉吉利公司商标侵权案在北京二中院开庭。丰田公司指控吉利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要求索赔1407万元。此案号称中日汽车知识产权第一案。
丰田公司诉称,吉利美日车标模仿了丰田的注册图标;吉利在宣传美日汽车时,也使用了“丰田动力动心价格”、“丰田8A发动机”等语句。而事实上,美日汽车使用的发动机为天津丰田生产,型号是“8A”。
吉利公司辩称,吉利美日的商标1996年5月就已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美日图标是“美”的第一个汉语拼音字母“M”和中文“日”字的结合,与丰田的“牛头”图标含义完全不同,外观也不近似;吉利宣传“丰田8A发动机”是向汽车消费者介绍发动机的型号和生产商,符合商业惯例,而非弄虚作假。因此,吉利公司请求法院依法驳回丰田公司的诉讼请求。
此案庭审现已结束。丰田提出:若吉利不再使用美日商标,丰田便放弃经济索赔,但遭到吉利坚决反对。此案尚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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