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尔特”要求撤销“创尔乐”

〖2003-8-7 19:5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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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日前,国内燃气具生产行业的巨头——广东长青集团向国家商标局正式提出申请,要求依法撤销同在一市的中山市新田电器燃具有限公司注册的“创尔乐”商标。因为,消费者经常把“创尔乐”、“创尔达”与“创尔特”混淆,严重影响了“创尔特”的品牌形象。

    长青集团的“创尔特”商标于1996年6月注册成功,为燃气具及家电系列产品。“创尔特”是中山市10大名牌中唯一的燃气热水器品牌,被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评为“全国燃气热水器行业质量效益型五强企业”。
    而与长青集团相距不远的“创尔乐”和“创尔达”,都是在“创尔特”声明远扬后的特殊产物。“创尔乐”商标于1999年6月提出申请,由于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2000年9月注册成功;“创尔达”商标于2000年1月提出申请,由于“创尔特”及时提出了异议,导致注册失败。“创尔乐”和“创尔达”均以燃气具及家电系列产品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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