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香榭里”诉上海“香榭丽”商标侵权

〖2003-8-21 20:4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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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8月19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深圳“香榭里”诉上海“香榭丽”商标侵权案。该案号称中国房地产领域商标侵权第一案。
  由深圳市美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深圳开发的香榭里花园,是亚洲唯一荣获在世界建筑界享有“奥斯卡”之称的“金块奖”大满贯项目。该公司于1999年提出申请,2001年正式得到国家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取得了“香榭里”在第36类(不动产)的中英文商标所有权。
  美地置业自1999年就致力于以“香榭里”商标在全国连锁开发房地产。但2001年香榭里在上海发展时,却发现“香榭里”的近似名称“香榭丽”已经被上海龙仓置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外滩房屋置换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的香榭丽花园使用,致公司在上海市地名办无法注册。与此同时,该公司在北京、山东、杭州、南宁等地也发现了大量与“香榭里”品牌相同或相似的房地产项目近50个。
    这些侵权房地产不仅在商标使用上侵权,在建筑风格上也大量模仿香榭里花园的建筑特点。为此,美地置业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对侵权项目进行调查取证、和解谈判、提请诉讼和索赔。由于侵权人对美地置业的要求未予回应,深圳美地置业无奈只得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悉,该案是目前中国无形资产保护及商标保护案中索赔标的最大的,结局令人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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