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公司与国际足联争商标
〖2003-9-26 22:47: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2003美国女足世界杯赛激战正酣之际,耐克公司和国际足联(FIFA)为世界杯商标“美国2003”的使用权争得面红耳赤。
耐克公司认为,作为美国女足的赞助商,耐克公司有权使用“美国2003”商标,国际足联侵权的指责并无道理,并于24日起诉国际足联。该公司表示,由于国际足联威胁要起诉耐克公司侵犯其商标权,所以耐克公司只能先发制人。耐克公司在起诉书中要求联邦法院判定其使用“美国2003”不构成侵权,也不属于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广告。
国际足联9月11日致信耐克公司说,国际足联成功维护了像“法国98”、“韩日2002”和“德国2006”这些世界杯商标的使用权,所以“美国2003”没有什么不同。国际足联还表示,耐克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其广告是虚假的,会误导消费者,使民众误以为耐克公司赞助了国际足联组织的赛事。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