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炒饭”注册风波结束

〖2003-10-9 11:0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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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曾一度引起海内外关注的的“扬州炒饭”注册商标事件最近终于尘埃落定。曾为扬州炒饭制定“标准制法”的扬州市烹饪协会表示注册一事“没戏了”。主要是涉及到地名原因,按中国商标法規定,所有县级以上的地名不能用作注册为商标。曾轰动海内外的“扬州炒饭”注册商标新闻,就此划上句号。
   据国家工商局解释,工商机关对于注册申衣首先要看其商标名称是否属于通用名词,如果是通用名词一般不会予以注册。但是,通用名词和普通名词不太容易明确划分,比如“香槟”这个词,本来是商标,可后来随着时代变迁,渐渐变成了通用名词,但原注册公司依然享有注册权。工作员强调,通用名词不属于某个个人或单位,不应用作注册商标。另外,企业一般注册的是商标名称,而不是商标品称。如果一家餐馆注册了××牌“鱼香肉丝”,别的餐馆依然可以继续经营鱼香肉丝,不过不能使用××品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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