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和气味在港可注商标

〖2005-12-7 18:5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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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读者:我们是东莞的一家生产电子玩具的厂家,为了开展国际业务的需要,想在香港注册我们的商标,听说香港的法律规定可以注册声音和气味商标,请问是这样吗?

  香港商标师公会前任主席张吕宝儿:你们掌握的资讯是准确的。香港在去年修改了商标条例,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其中最大的变化之一,是以往只有文字、数字及图案等属于可注册范围,而新的商标规定,只要商品符合显著性以及真实地被使用,任何文字、数字、图案、姓名、签署,还有立体、声音、气味,或以上各种形式的组合,也都可以注册商标。

  不过,按新商标条例规定,那些气味特征很强的产品,比如香水之类,是不能注册气味商标的。

  据我们所知,现在国际上已经有了以声音气味方式成功注册商标的个案,但在香港至今还没有成功注册的。

  读者:声音、气味用什么办法注册为商标呢?

  张吕宝儿:以声音、气味申请注册商标,必须以书面文字形式,而不能提供录音带或其他样板。比如声音商标可以用曲谱来表示,只要能让一般人看懂就可以,比如用“鼓声三下,锣声一下……”来表示都可以。气味商标则可以用化学公式来表示。

  读者:刚才说的立体商标、集体商标、组合商标又是怎么回事?

  张吕宝儿:香港的新商标规则中,集体商标和货品形状或包装商标也是新内容。货品形状或包装可以注册立体商标,而不同于外观设计,比如有一种三角形巧克力的包装就成功注册了货品形状或包装商标。集体商标是由工业组织去申请,商标供组织成员使用。

  至于组合商标,是指以文字、数字、字母、图形、姓名、声音、气味等各种形式的组合,比如one-2-free,可以注册组合商标。这种组合商标建议以分拆注册为好,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商标持有人的权益,如有第三者侵权其中的某一形式,分拆注册可使得相近性更大,打官司的胜诉机会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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