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假冒“昂格丽玛”商标案二次开庭

〖2005-12-8 19:4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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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12月7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公开审理了包头市昂格丽玛奶酒有限公司和包头市鹿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假冒注册、非法制造注册“昂格丽玛”商标标识案。 

    在法庭上,公诉方认为包头市昂格丽玛奶酒有限公司和包头市鹿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了“昂格丽玛”字样,假冒了呼市蒙牛酒业公司注册的“昂格丽玛”商标标识,应该追究两家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法律责任。被告方的辩护律师则认为,包头市昂格丽玛奶酒有限公司和包头市鹿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昂格丽玛”字样只是产品的名称,不是商标标识,因此两家公司及其法人代表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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