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品殛待强化国际商标意识

〖2003-10-21 11:3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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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xwbj#
 #xwtp#    近日,浙江东阳某集团远销欧、美、东南亚及港台地区的电机产品,在拟进入南非市场时受阻。原来,一英国公司率先在南非注册了该集团欲注册的商标。据悉,该产品已通过CE(欧共体标准)和UL(美国保险商实验室)认证。此事给国内众多企业敲响了警钟。

    产品欲打入国际市场须解决两个问题:国际通行证和国际身份证。通行证指产品的标准认证,如CE、UL、GS(德国标准)等;身份证指产品的商标注册,外向型企业在国内注册商标的同时,还应申请注册国际商标,否则,将因陷入商标纠纷失去目的地国家的法律保护而错失商机。 

    目前,许多国家有统一的商标法,有的则参加了统一的国际条约,我国就参加了马德里协定。马德里协定主要解决商标国际注册问题,共有联邦德国、法国、奥地利、保加利亚、埃及、匈牙利、意大利、列支敦士登、西班牙、摩纳哥、蒙古、葡萄牙、摩洛哥、罗马尼亚、苏丹、瑞士、朝鲜、苏联、越南、阿尔及利亚、南斯拉夫等40余个成员国。 

    根据马德里协定,各成员国的申请人在本国注册商标后,可以通过本国商标主管机关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设在马德里的国际局申请该商标的国际注册。国际局审查核准后刊登公告,并将此申请通知申请人指定保护的成员国。申请人可用中文填写一份申请书向一个或多个国家提出申请,每份最多可填报三个商品和服务类别;申请人只需缴纳以瑞士法郎计算的统一收费即可,各指定成员国若在1年内未向国际局提出驳回,该商标即视为在该国注册成功。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不是成员国,中国企业欲到美国注册商标,须找代理机构(如贸促会或一些商标事务所)到美国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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