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松竹”异议南京“嵩竹”真假李逵对簿公堂

〖2005-12-9 22:44: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发表评论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12月6日,山东淄博松竹铝材有限公司委托淄博天资商标事务所,对南京松竹门窗有限公司在金属门、金属窗、金属门框等十种产品上注册的“嵩竹”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提出争议裁定申请,又一次打响驰名商标保卫战,坚决不给“傍名牌”者有机可乘。

  南京的企业早在1999年前与淄博松竹发生业务往来,帮助销售松竹产品。由于种种原因,淄博松竹停止了南京市的供货。南京企业便把松竹注册为企业字号,还在同类产品上注册了同音同义的“嵩竹”商标,明目张胆地“傍”起了名牌。

  南京“嵩竹”傍名牌行为已经违反了《商标法》第五章第四十一条规定。淄博松竹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提出商标争议裁定申请,请求评审委撤销已经注册的“嵩竹”商标。在今年7月6日,淄博松竹铝材有限公司还对福建省福州市自然人在第2类油漆、涂料等商品上申请的“松竹”向商标局提出了商标异议申请。这两期商标案件是松竹为保护商标专用权打的两个硬仗。今后,在维权路上还任重道远。 (郑保峨)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