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罕:侵权“冤家”携手谋发展

〖2005-12-11 21:4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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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被侵权厂家赶到被侵权地,本来是要起诉侵权者的,但却被侵权者良好的生产条件吸引,成为生产合作者。近日,浙江台州市波光眼镜有限公司与同安新民镇徐某在工商部门调解下,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波光公司还准备让徐某加工波光公司的正牌产品,寻求双方的共同发展。

    12月1日,根据群众举报,同安祥桥工商所执法人员查处了徐某位于新民镇乌涂村的眼镜加工窝点,现场查获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成品眼镜1740幅、镜框660只、印有波光公司商标标识的纸吊牌374只,其中每幅眼镜镜框、镜片上均有波光公司商标标识。

    与此同时,波光公司发现自己的产品在同安被假冒加工,于是来到厦门,于12月6日向厦门工商局提出要求查处侵权眼镜的申请。同安工商部门根据波光公司提供的线索,6日下午再次查获了涉嫌侵害波光公司商标权的假冒眼镜镜框4270只、商标标识一袋。

   据徐某供诉,他是受台州一何姓朋友委托,以每幅眼镜收取1.70元加工费用来加工眼镜的,眼镜的所有配件均由何某提供。他只是按照何某的要求加工眼镜,至于商标归谁所有、加工后的眼镜销往何处等问题,他一概不知。

    12月8日,同安祥桥工商所组织波光公司代表和徐某到所里进行处理。在徐某介绍侵权经过时,波光公司了解到徐某加工侵权眼镜完全是受到他人指使,而且,他们对徐某的加工技术表示认可。考虑到目前公司需要加大产量,经过协商,波光公司打算将部分订单交给徐某,让徐某加工波光公司的正牌产品,原本可能发生的诉讼就这样化干戈为玉帛。(记者陶佶俊 通讯员叶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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