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广会馆该不该注册商标?
〖2005-12-14 12:2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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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作为重庆市新的旅游景点,修缮一新的湖广会馆以其鲜明的移民色彩和会馆文化备受市民关注。日前,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开馆之初,湖广会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广会馆公司)曾准备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湖广会馆”商标,但最后却不了了之。
良好的设想为何没能变成现实?
湖广会馆公司:注册多此一举
据湖广会馆公司综合部主任苟毅介绍,湖广会馆是“湖广填四川”的一个历史印章,也是清代重庆繁华商埠的见证。在近两年时间里,政府先后投入了上亿元对其进行修复,使之成为了我国现存的最大古会馆建筑群,市场开发前景良好。出于对今后开发的保护,今年9月开馆后,公司就与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了接触,想对湖广会馆进行商标注册。
但在操作过程中,苟毅所在公司却发现,湖广会馆并非重庆一家独有,北京、上海也有,且市场运作情况良好。他们由此产生了两点担心:一是按照《商标法》规定,湖广会馆作为一个通用的名称到底能不能被注册?二是湖广会馆毕竟是一种历史称谓,其他湖广会馆不可能因为有了注册商标就不再使用这一称呼。如果是这样,自己费时费力费钱注册成功的商标,他人依然可以使用,有什么意思?
“遭抢注的可能性非常小。”苟毅还表达了另一层意思,由于湖广会馆的修护工作是由政府主持的,若有人想通过抢注来赚取不正当的利益,政府部门首先就不会答应。
商标事务所:被抢注并非不可能
“湖广会馆不但能够注册,而且很有注册的必要。”西南商标事务所人士对此有不同看法。
据该事务所代理人张渝介绍,他们在向国家商标局提交查询后发现,北京、上海的湖广会馆都没有进行过注册,“如果我市湖广会馆抢先注册,不仅可以获得保护,而且在与其他地方争夺商标时,也会处于有利地位。”
她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如果其他地区的湖广会馆抢先在第39类“观光旅游”类别中注册了“湖广会馆”商标,那么我市的湖广会馆在使用该名称进行相关旅游产品推广时,就有可能被要求停止使用或向其支付一笔数额不小的使用费,甚至花巨资买断。
另一商标事务所的人士也指出,湖广会馆公司期望在不注册的情况下,政府能够提供全方位保护的想法显得不够现实,例如四川省苍溪县嘉陵江红军渡风景旅游区也是由政府投资,可“红军渡”商标遭到抢注后,景区也只能被迫改为“川陕苏区红军文化”旅游胜地,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专家告诫:未雨绸缪胜于亡羊补牢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那就有被抢注的可能。”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廖志刚说,我国《商标法》第10条规定,有8种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如国旗、国徽,官方标志、“红十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等,但对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名称是否能作为商标并没有禁止性规定。
“而一旦被抢注,想要夺回商标,需要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唐尧举了一个例子:金佛山是南川的旅游胜地,然而陕西一家公司在1995年就抢注了“金佛山”商标,从此,南川人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金佛山”的无形资产而不能享用。在重庆市工商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帮助下,经过两年的艰苦努力,今年7月,“金佛山”才重归南川怀抱。
唐尧说,由于法律首先保护的是“在先申请人”,通过法律手段夺回商标耗时漫长,企业不要在利益受损后才采取补救措施,在出现越来越多的商标抢注事件的今天,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避免类似“金佛山”事件的再度发生。
记者手记
抢,抢,抢!如今,抢注商标成了不少人“淘金”的惯用招式,而且屡试不爽。“泸定桥”、“大渡河”、“华蓥山”等红色商标已花落他家,市内尚未注册的“红岩村”、“白公馆”、“渣滓洞”也渐感寒风阵阵。而这一切似乎并没有给我们的企业敲响警钟,在“唇亡”之时,他们却依旧没有“齿寒”之感。
与此同时,不少地方的有关政府和企业的神经却紧绷了起来。近日,四川阆中市政府已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嘉陵第一江山”、“风水古城”两个旅游服务商标,据统计,近两年来,该市共注册了27件旅游方面的商标。此外,“三国文化”的发源地———南充市早已将“三国文化”商标注册为系列旅游服务商标。“旅游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蕴藏的含金量是不可估量的。”阆中市副市长郭宗海说。
然而,在湖广会馆是否应该进行商标注册的采访过程中,记者听到更多的却是“没有必要注册”、“不需要注册”、“天然受保护”等回答。数据表明,目前我市近八成景点的商标还处于“真空地带”,如果再发生与“金佛山”相类似的事件我们将如何面对?(记者 李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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