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唇枪舌剑,万佳福拼抢“万佳福”
〖2005-12-15 15:1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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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在临汾,提起“萬佳福”,几乎无人不知。这三个充满吉祥与喜庆色彩的字眼,伴随着临汾市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佳福超市)的跑马圈地,早已是名声大振,深入人心。但是,谁也不会想到,这个2000年就已成立的大型超市,一直以来竟然是商标“黑户”,日前即被临汾市尧都区一个名叫万佳福百货经销部的小店告到了工商部门。一方是不足10平方米的百货小店,一方是颇有名气的现代化连锁超市,围绕“萬佳福”商标,双方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王薄利:万佳福超市商标侵权
“临汾万佳福超市侵权了!”今年11月份,一位临汾的朋友给记者打来报料电话称:一家百货商店打出了“维权”的招牌,称其已于2005年6月成功注册了“万佳福”商标,临汾市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如继续突出使用“万佳福”三个字,即构成了商标侵权。朋友还说,这家百货商店的主人甚至打出了“中国维权第二人”的旗号,与万佳福超市的董事长公然叫板。一时间,这一消息在临汾成为街谈巷议的头条新闻,各种传言更是沸沸扬扬。
12月10日,记者在临汾一家宾馆见到了万佳福百货经销部的老板,“万佳福”商标的拥有人王薄利。提起自己的商标注册与商标维权的经历,这位37岁的临汾人语速不由地加快,显得很激动。“我于2003年7月18日通过北京的一家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万佳福’商标的注册申请;约一个月后,拿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下达的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今年3月,商标通过初审,并顺利通过三个月的公告期,6月21日,我终于成功注册了‘万佳福’商标。注册证书中标明该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为2005年6月21日至2006年6月21日。商标注册证第3637705号,核定服务项(第35类):推销(替他人)、拍卖、广告、进出口代理等10项。”
其实,早在商标申请注册之前,王薄利就开始大量查阅有关的法律知识及文件资料,自认为对商标法及知识产权方面了如指掌,商标申请注册之后,在等待审批的过程中,他时刻关注着所有与这个商标有关的企业和个人,甚至在北京、无锡、上海、运城等城市,进行了广泛的搜寻,对“万佳福”商标使用者大概有多少,他都心中有数。在他的住所,零乱的桌子上,记者就见到了一盒产于河北的“万佳福”香烟。在王薄利看来,这些企业虽然明智地选择使用了“万佳福”这一响亮而吉利的商标,但普遍没有自己这样“超前”的商标意识。
“我从七八岁起就有商标意识。”王薄利语出惊人。他告诉记者,他是临汾市尧都区大苏乡人,出身于中医世家的他从小跟随祖辈学医。他的祖父王先登曾是北京万全堂乐家老药铺的一名药工伙计,后来被派到临汾分店任二掌柜,主要负责药品的生产制作。公私合营时,临汾分店并入临汾中药厂。而“万全堂”的很多中药配方都被其爷爷保留下来,并在其去世后传给了王薄利。为了发扬光大这些药方的价值,王薄利曾多方寻求合作,参加各地举办的各种药品博览会,但由于其名不正言不顺,有时连门也进不去。这让他开始注意到商标注册的作用。但是在以前,自然人无法注册商标。他就一直等待,到2003年,他找到一家商标代理公司要求注册“万全堂”商标,但最后只成功注册了“乐老万全堂”的商标。
“为了防止别人假冒‘万全堂’商标,我又申请注册了‘万佳福’的商标。”对注册“万佳福”商标的动机,王薄利这样解释。万全堂商标只注册成功一半,是王薄利心中难言的痛。但好在有“万佳福”这一与“家乐福”这样的国际大品牌相仿的商标顺利注册下来,对他无疑是极大的安慰。在储备了“足够”的商标维权知识之后,王薄利对自己即将到来的维权历程有些迫不及待起来。
十年磨一剑。当王薄利终于成功拿到“万佳福”商标之后,经过短暂的酝酿,王薄利马上开始了自己的维权历程。维权的第一站就选择了家门口的万佳福超市。他首先向临汾市尧都区工商局申请登记注册了“临汾市尧都区万佳福百货经销部”的企业名称,8月,企业登记成功,8月30日,他就给万佳福超市董事长李龙飞去信,申明了自己对“万佳福”商标的所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明确表示,可以协商解决。
万佳福:王用合法手段恶意敲诈
对于王薄利酝酿已久的维权计划,临汾万佳福超市显然始料未及。自己用了5年的字号竟被成功抢注,这对万佳福超市来说,无疑是一颗重磅炸弹。收到王薄利的维权信函之后,董事长李龙飞立即对其进行了调查,并专门安排以老成干练著称的书记雷建生全权处理此事。为稳妥起见,他们马上约见了自己的法律顾问,反复研究之后,万佳福超市反而不急了。
“作为临汾市区内经营百货多年的个体工商户,王薄利熟知‘万佳福’对临汾消费群体日常生活的深远影响,也明知万佳福超市对其字号的使用情况。因此,其将万佳福超市的字号申请商标注册,已经严重损害了我们公司现有的在先权利。而且,王薄利在取得商标注册之后,同年8月22日,设立与万佳福超市经营内容完全重合、名称更易混淆的个体工商户,并于8月30日迫不及待地致信要求‘协商解决’,提出苛刻条件。进一步证实了其抢先注册的主观恶意,暴露了其利用我们的字号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企图。”深入研究了相关法律条例,结合万佳福超市所取得的各项殊荣,雷建生认为超市胜券在握。
9月份,王薄利的维权信寄出之后,雷建生曾与其进行过三次接触。第一次见面,雷建生要求王薄利提出自己的困难,他们可设法给予帮助,但王薄利拒绝了。其后两次,两人谈到了将该商标转让的有关事宜,雷建生希望一次性支付3万元买断其商标权,但王薄利提出一年5万元的商标使用费,此后又请人代转了50万元出售所有权的条件,其后又提出入股的想法。万佳福超市方面认为其价码太高,简直是“用合法手段进行的恶意敲诈”,协商最终没有结果。
“在最后一次协商之前,我们就已经做好了诉讼的准备。”雷建生协同自己的律师队伍,赶制了各种证据材料,还特意花费2000余元,将自己取得的各项荣誉制作成精美的像册。9月20日,雷建生专程前往北京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得到了有关方面的同情,并很快接到了受理通知。
雷建生展示的各种证据中,特别提到企业老总李龙飞从一名下岗工人起步,历经艰难,成功创业的传奇经历,并列举了安置下岗职工,为社会各界捐款捐物,资助贫困大学生等各项善举。资料显示,这个于2000年10月11日注册成立的民营企业,5年来,共计缴纳各项税费500余万元,企业总资产已逾亿元。此外,法人代表李龙飞还有着临汾市政协委员、尧都区工商联副会长等各种头衔。不难想象,在这次万佳福超市的“反战维权”中,会得到许多部门的同情与支持。
但自称是王海第二,中国维权第二人的王薄利却毫不畏惧。“我的商标是依法注册的,作为商标所有人,我有权维护自己合法的商标专用权不受侵害。”王薄利要求万佳福超市“立即更换店名,拆除侵权牌匾字号和店内所有的‘万佳福’标志及对外广告、服务工具,以及带有服务商标的账本、发票、合同等商业交易文书、明信片、赠品等服务用品”。得不到万佳福方面“考虑”的结果,王薄利竟然制作了一个巨幅广告牌,上面写着“政协委员侵权”等字样。虽然这一做法三天后就被有关部门制止,却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此事的影响。
“万佳福超市连知名品牌都不是,仅凭一个使用在先,奈何不了我。”王薄利向当地工商部门提出万佳福超市的企业字号不规范使用的错误,他认为,该超市使用“万佳福”字样,既没有备案申请,又使用了繁体字“万”字,其直接后果就是侵犯了他正当的商标权。他已向各级工商部门提起申诉,但是,他要求万佳福超市停止侵权的投诉书至今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明确答复。
王薄利还准备在近期内寻求合作,组建万佳福连锁便利店。在他递给记者的名片上,这样写着:诚寻有资金实力的大老板加盟万佳福,此外还罗列了“中国万佳福商标品牌管理中心筹备处”、“中国山西万佳福超市连锁机构总部筹备处”以及“中国山西万佳福大药房连锁机构总部筹备处”等,并写明“计划在全国各地设立超市、大药房各50家”。
“聪明人绝不会与他合作。”雷建生说王薄利的这一做法有串通敲诈之嫌。
而王薄利现在还没有找到合作者,他个人却没有资金。“以前对万全堂的投资,使我血本无归。”王薄利现在经销的商店卖的是劳保用品,他的住所里堆满了成箱的货物,他的商店位于临汾红楼大酒店与山西师范大学正门之间,是个很不起眼的不到10平方米的小店,里面也堆满了鞋帽、服装,只留下一个仅容两人侧身通过的空隙。店面用红底黄字标着万佳福注册商标的字样。
工商局:企业商标意识亟需加强
提及为何不在当初企业注册成立时就注册“万佳福”商标,雷建生极为后悔:“2000年,我们就开始注册工作了,也是通过北京一家商标注册代理公司,但当时只注册了专门请专家设计的‘万佳福’徽标,那时是李龙飞董事长亲自去北京办的,当他向代理公司问及是否应该连‘万佳福’字号一起注册时,那家公司表示不需要。此后,我们也没再坚持。如果当时多咨询多了解一下商标注册方面的规定,哪会有今天这样的麻烦。”
雷建生所指的那个徽标成功注册于2002年4月21日,这比王薄利的注册时间整整早了3年。值得注意的是,每个商标通过初审后,会有三个月的公告期,在此期间,这些资料会在网络上予以公布,如及时发现,提出异议,这个商标就不会顺利通过注册。但可惜的是,万佳福超市在其徽标注册成功的三年间,从未关注过有关商标的问题,才会被人捷足先登。
“在商标注册上,我们的确失误了,在与王薄利争夺商标的过程中,工商部门的同志批评了我们,我们虚心接受。这一事件给我们的教训极为深刻。”雷建生说。
即便如此,雷仍然对夺回商标信心十足:“我们于2000年10月11日,在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临汾万佳福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登记注册,从开业至王薄利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均以‘万佳福’此形式之字号全方位对外宣传,在内部简报、会员卡、包装袋上,也明确标明‘万佳福’作为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最主要标志。通过多年的努力,‘万佳福’已为社会各界所熟知。基于此,王薄利将我们超市最常用的字号申请注册,实为不当。我们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也欢迎王薄利先生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1条、第41条之规定,我们请求撤销王薄利的注册商标‘万佳福’,一旦该商标被撤销,我们就会立即提起申请。我们从未想过会败诉。”
而王薄利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资料表达了其胜诉的把握。2002年12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标与使用企业名称冲突纠纷案件审理中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指出,“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单独或者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当适用商标法进行调整。”
据了解,当地工商部门已经积极受理了“万佳福”商标一事,目前正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是‘侵权’还是‘抢注’,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万佳福”商标之争带来的教训是深刻的,其客观上暴露了各级企业商标注册及品牌意识的淡薄。事实证明,一个具有商标意识、品牌意识,并懂得自我保护的企业,才是一个良性发展的企业。据悉,临汾市已启动了商标强市战略,政府将对一些有影响的“著名”、“知名”、“驰名”商标进行奖励。
采访结束时,王薄利递给记者一份《知名商标申请书》的复印件,在申请书中,他要求临汾市工商局依法按照程序,认定其“万佳福”商标为临汾市知名商标。在文末,他还提出,要在2006年3月份以前,在临汾市申请“临汾市万佳福连锁便利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发展连锁,服务全国,争取驰名商标,走出国门,向国外发展。(记者 张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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