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先生更名歌城惹商标侵权官司
〖2005-12-16 8:3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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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经法庭调解,深圳重庆两“本色”达成和解协议。
歌城开张1年多,生意一直不好,老板请来风水先生“把脉”,将店名改成“本色”。岂料,3个月后,官司找上门来———深圳一公司以“本色”是其注册商标为由,向其索赔49万元。昨日(15日),该商标侵权案在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1年多前,重庆雪屿娱乐有限公司成立。据该公司代理律师称,公司成立后几乎月月亏损,老板在一位朋友指点下,请来风水先生指点“迷津”。经过一番“考察”和测算后,“大师”给歌城老板支招———“更名”,并建议其使用“本色”二字。
几个月前,深圳市本色连锁实业有限公司陈老板来到重庆,在和朋友闲谈中表示“想在重庆开连锁店”,结果被告知“重庆早就有了,而且生意不错”。次日,陈实地探访后发现,重庆本色KTV歌城招牌上“本色”二字很醒目,而且字体都和他深圳总店的完全一样。随后,陈委托重庆一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和对方协商此事。经多次谈判,双方谈崩。不久,深圳“本色”以商标侵权将重庆“本色”推上被告席,索赔49万元。
在昨日的庭审中,深圳“本色”律师称,2003年4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向该公司签发了商标注册证,“本色”及“TRUECOLOUR”组合商标的所有权归其所有,“重庆‘本色’在娱乐服务行业使用‘本色’字样构成侵权。”重庆“本色”则认为,深圳“本色”拥有的是中文和英文组合商标,而重庆“本色”只使用了中文“本色”二字,因此,只属于商标近似,不构成侵权。经过几轮辩论,法庭最后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口头协议,重庆“本色”一次性付给深圳“本色”5.5万元(包括1年的特许使用费)。(记者 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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