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五”商标创意真的很“神”吗?

〖2003-10-27 23:1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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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wtp#    日前,“神五”商标已被成都一家公司申请注册,申请注册者表示:“将这两个字注册成商标是对我国载人飞船升空这个里程碑的纪念。”另据《沈阳今报》10月18日报道,中华航天第一人杨利伟一夜成名后,沈阳市及杨利伟家乡绥中县竞相注册“杨利伟”商标。

  “抢注”商标把人们在谋取利益、尤其是超常利益时的那种亢奋状态表现得淋漓尽致。过去,风闻什么商品要涨价,便常有“抢购”现象;运输车辆上掉下值钱商品而成“无主”货后,有些路人也会奋不顾身地去“抢”,因为抢到手的就算自己的,白捡的好事儿何乐不为?商标抢注现象过去一直就有,但围绕这次“神州五号”上天,抢注之风却刮得比任何时候都邪乎。邪就邪在有些人在“抢注”中表现出的奇异心态,以及不惜牵强附会的大胆、厚颜之程度。

  真正意义上的商标,尤其是世界知名商标几乎没有一个是“抢”来的。换言之,不可能是商标拥有者或守株待兔或幻想天上掉馅饼那般地凭空侥幸得来的。如著名品牌“可口可乐”等,是在长期坚持质量、信誉和独特性过程中,由市场逐步认可、在消费者忠诚度基础上自然形成的。

  商标和品牌都是一种财富,一种可随时“变现”的财富。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人们获得财富的惟一途径是价值交换。即使某些投机性赢利行为例如炒股票、炒期货之类,也可被视为一种交换,因为交换者必须付出巨大的风险成本。而抢注商标,却每每在试图突破这种财富规律:或一位历史名人,或一个现实名人或举世瞩目的事件,在某些人眼中瞬间成为一大块令人垂涎欲滴的“肥肉”,若想得到它,无须等价交换而只需凭胆量去“抢”。“抢”到了,便是无本万利;“抢”不到,也不需支付风险成本。

  成熟的市场经济,应该是一种使投机收益与投机风险成本对等、把无规则的贪欲导向有规则的财富欲望的经济。之所以这么多的人表现出强烈的商标抢注欲,是因为一种“抢注机制”正隐含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它不仅常常导致不公平,而且整个社会也需为之付出某种成本。

    本网新闻组评论:对于把由重大历史事件而得来的名称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确不是件坏事,当然,只要它是不具有社会不良影响的名称。象“神五”这样的名称,如果用在高科技产品上应该说是件创意巧妙的商标,而且极易令人联想到商标诞生的时间(历史事件的时间易为人记取),同时赋予了这件商标更深远的意义。但如果用在与高科技产品关系不大的商品或服务中,意义就会大减。所以,本网工作人员认为:好的创意应当是适宜地运用周围发生的新鲜的、有影响的重大事件,巧妙构思,让商标名称更有深度、内涵及文化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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