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与恒信法院争“及时语”商标权
〖2005-12-21 19:2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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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近日,一起“及时语”商标权之争引发了媒体和业界的关注。
12月16日,中国知识产权报在其商标周刊上发表了题为“上海浦发银行遭遇‘及时语’商标官司”的文章,报道了一家IT公司--北京恒信掌中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公司)状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等机构侵犯其已注册的“及时语”商标专用权的事由。
据了解,“及时语”是北京捷二峰通信有限公司在1997年取得合法注册的商标(注册号:第1109659号),注册类别为第38类:电信信息;2002年1月8日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转让,“及时语”辗转入手于北京掌中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后经合法运作,恒信并购了掌中游公司,成立恒信掌中游公司,同时将包括“及时语”商标在内有关知识产权收入囊中,并向有关部门递交转让申请,今年5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批复核准转让,恒信公司成为“及时语”商标的合法持有者。
恒信公司有关负责人说,其“及时语”商标下的“及时语”服务产品主要基于电信平台,通过包括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电话会议、IVR等方式用于各行各业的企业信息和个人信息管理等增值服务项目。
浦发银行方面此前曾表示,该行使用“及时语”商标的服务是一项金融增值服务,该服务属于《商标和服务分类表》第36类项下的第21小项之金融服务信息,区别于恒信公司“及时语”的第38类电信信息,因此,并未对恒信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侵犯。作为知名企业,浦发希望通过在所属行业类别中注册同名商标,但对是否使用电信平台并无说明。
恒信方面表示,在向法院递交诉状前已与浦发方面进行数次沟通协商,但浦发方面坚持认为未侵权,不但继续进行相关商标的宣传和业务拓展,且加快了到有关部门申请完善注册手续的步伐。恒信公司因无法认同浦发银行的表达和表现,遂将该行告上法庭。目前,双方对此事均持“谨慎”和“慎重”的态度。恒信方面表示,如浦发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已发生侵权行为予以补偿,他们可以撤回诉讼并与浦发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近期国家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与检查正加大力度,社会对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呼声也很高。对于该案的进展,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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